投诉vivo公司屏幕品控问题、不依法售后、严重侵权违法
网友保保_Kmaxfquj
我于2021年9月13日网购iQOO neo5智能手机一部。在2025年7月14日我的neo5手机中间出现一条绿线,因工作原因推迟了维修,7月15日晚手机突然黑屏,充电、闹钟仍有反应。7月16日我前往售后服务中心咨询情况,售后人员说是屏幕坏了,解决方案:自费换屏幕。当场询问售后人员为什么会出现屏幕绿线及黑屏,售后人员解答含糊不清。我在正常使用手机三年中,并没有人为损坏进水等情况,仅在官方服务中心换过一次电池。本人多次联系vivo95033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回复:手机出厂经过检测合格,这种情况只能自费更换屏幕。 投诉理由总结: 1、在各社交媒体和购物软件上,Neo5甚至vivo各型号手机出现屏幕绿线、黑屏、主板虚焊、烧毁等问题已被大量用户证实为通病。在非人为损害下,经过官方售后检修后确定为屏幕或主板损坏。手机屏幕在非人为情况下损坏就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 2、各个地区对此通病的售后服务不一,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799元换购neo10并赠送延保,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X100)。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并且vivo售后拒不承认换购方案,存在区别对待消费者。 我的诉求:799元换购原机同等价位最新款iQOO neo10一部,并延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