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洗*台清洗质量差且售后处理不合理
网友保保_xuUUNguk
已完结
我在2025年7月17号号在浣洗*台下单清洗一个书包,订单号:90****088书包里面和外面都没清洗干净,里面还有大量残渣。 但是*台故意在我还没收到书包时就说外面没洗干净,赔我5块钱。当我收到书包之后,发现里面和外面都没洗干净,再去找*台售后时,他们以已经赔过5块钱为由拒绝赔偿。我有理由怀疑该*台故意在用户收到清洗物品前提前赔偿小部分金额,在用户收到物品后,发现其他问题时不能继续追究责任。
投诉进度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此单已跟用户沟通达成一致,已登记退款,此单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在这个平台完全没解决,没责任心的企业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1. 服务未达标的核心事实未解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您在浣洗平台支付费用的核心目的是获得「干净的书包」,但实际收到的书包「里外均未洗净」,已构成根本违约。尽管第三方工厂曾赔偿5元,但该赔偿仅针对「外部未洗净」这一局部问题,并未解决「内部未洗净」的新瑕疵,更未覆盖整个服务合同的履行缺陷。浣洗平台以「已接受5元赔偿」为由主张订单完结,本质上是将局部瑕疵的补偿等同于全部服务义务的履行,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原则。
2. 平台未履行关键告知义务
您明确表示「不知道接受5元赔偿即代表订单完结」,且浣洗平台从未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告知该后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且需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显著提示。若浣洗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存在类似「部分赔偿即终结订单」的条款,该条款因未履行提示义务而无效。此外,平台电话被标记为诈骗电话导致您未接听其通知,进一步削弱了其主张「已尽告知义务」的合理性。
3. 法律实践支持消费者持续追责
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均支持消费者在接受部分赔偿后仍可主张全额退款。例如,连云港市消保委曾调解消费者因衣物未洗净获全额退款及赔偿,北京海淀法院亦判决洗衣公司退还未洗净衣物的服务费。浣洗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需对第三方工厂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以「第三方已赔偿」为由推卸责任。即使您接受了5元赔偿,该行为也不构成对全部服务瑕疵的豁免,您仍有权要求平台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费用。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等一天了都没电话打进来,完全就是装装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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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内容
"您好,您所反馈的问题我司已经收到,请您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我们会进一步核实沟通,请您耐心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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