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众保险业务员销售误导并要求无损退保
网友保保_a2lipdRq
本人持有瑞众两份保险,保险合同号为:8808122241494188,8808122241518588是其业务员忽悠欺*我投保的,现在看了合同发现诸多条款和业务员讲的不一致,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重大、故意诱导和欺*行为,具体列举如下 1 我之前通过电话购买过几份电销的保险,20年太平人寿的业务员自称是我电销保单的售后服务人员,上门给我讲解保单,说我电销的保单收益不高,保的不全,称他们现在可以帮我升级整合成一个保单,收益更高,保障范围保的更全面,而且我之前电销保险交的钱和时间也都可以直接转过来抵扣后面几年保费,就只用交5年就行了,现在了解后才知道是欺*我又买了一份新保险,需要从新交10年的。 2 保障范围跟我说的是以后疾病跟意外都全部给我保进来了,就是感冒发烧拿药的费用都能报销了,所以当时办的时候给我老婆也保进来了,但我理赔过几次才知道这份保险只是附加了一份百万医疗,而且这个是消费型的,交一年保一年,这个钱根本就是不退的,还有免赔额,保障范围跟业务员也说的完全不一样。 鉴于以上,我认为瑞众的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保险时采用了故意欺*,诱导的行为达成销售,之前出险之后我才知道这份保险的出单机构是在上海,我在深圳工作,如果不是他们上门忽悠欺*我,我也不可能会买他们上海的保险,保险单上写的出单机构是上海机构,留的我的地址是深圳的,这种跨区域销售是合规的吗?而且当时投保时全程都是他们业务员拿我手机投保的,签名都不是我签的,当时他们忽悠我办理保险的聊天记录我也找出来了 诉求: 由于保险销售存在诱导、欺*等不当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保险公司对我这两份保险做无损退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