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行平台恶意甩客及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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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天府行平台恶意甩客、拒绝退款、服务欺诈 投诉对象:天府行(四川天府行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司机故意甩客,平台拒不履行改签承诺,恶意扣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一、事件经过 我于(2025.7.18) 通过天府行APP购买了(成都—威远)的客运车票,班次时间为(18:54).当天因个人原因迟到几分钟,但主动联系司机客服协商改至下一站点上车,司机口头同意后却未履行承诺,在我们即将到达时直接驶离,未电话通知或等待。 随后联系天府行客服,对方以“公司规定误车不退不改”为由拒绝退款。经协商,客服承诺可改签,威远至成都(2025.7.19 16:30)的班次,但未提供任何改签凭证(如二维码、班次确认信息),导致无法正常乘车。再次沟通时,客服以“乘客态度不佳”为由,单方面取消改签资格并拒绝退款,态度恶劣。 二、投诉理由 1. 司机责任未履行 司机已同意变更上车点,却未按约定等待,属单方面违约。 平台将全部责任推给乘客,无视自身服务漏洞。 2. 虚假承诺改签 -客服承诺改签但未实际操作,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3. 霸王条款无效 “误车不退不改”属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主要权利,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应视为无效。 4. 态度恶劣,推诿责任 客服以“乘客态度”为由拒绝履约,属恶意刁难。 三、诉求 1. 全额退还票款(金额:143元) 四、证据材料 1. 订单截图(含班次、支付信息); 2. 通话记录/客服沟通截图; 3. 现场时间线说明(如到达时间、司机通话记录等)。 要求回复时限:7个工作日内明确处理方案 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9条(选择权)、第26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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