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出门票不予退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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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2日在抖音App的小程序猫眼演出买了一张张韶涵重庆站演唱会门票,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去看演出,因此我要退票退款,跟猫眼客服沟通无效,对方拒绝退款,我的诉求:全额退款。抖音平台小程序上购买的,订单号是:26****60006金额:588 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应予以退款功能 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演出时间),距现在还有()的时间。故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且非强实名,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毕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本人是付款后立刻申请了退款,完全符合七日时效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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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处理问题,别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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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一点都不放在眼里,8.9号不退我,我就一直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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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交易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必须在8.9号退款,演唱会门票是8月9号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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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猫眼 猫眼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588元
投诉编号:
9931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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