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门店涉嫌霸王条款及乱收费问题
网友保保_cNZ8q3hP
我于2025年8月1日21:00左右,在凉山州德昌县新华街德泰广场金大福门店以旧黄金(****)换新款时,当时看了克重和一口价,导购诱导购买一口价,在试戴克重黄金时给我说需要补好多好多钱,一口价划算。然后在询问一口价多少克重时未告知。于6日中午发现换的一口价比总克重少了6.7克左右。于是到门店协商,退还的一口价不影响二次销售。当日到店后,给了霸王条款,想要拿回黄金,必须给总价的20%(2447元)为出柜费。由于走访了城内多家黄金门店询问退换黄金是否有出柜费一说,都是否定的。一个干了十多年黄金销售的朋友也是说从来没有听说过出柜费一说。 6日投诉后凑够的旧料黄金归还,可是霸王条款依然霸王。 1.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并且没有回答克重,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些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也并未标明克重。 2.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及消费者需要给出柜费霸王条款。,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诉求:我要求退还出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