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珠宝克重隐瞒价格欺诈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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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5月24日下午四时在金大福珠宝华隆大厦店(闽东大广场宁川北路2-23号)宝购买黄金手镯,共计77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6.0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74元/克的价格(当日金价770/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亏损三千元。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在我坚持询问下给我称重竟是带了标签的,没有告知黄金真实克重,我明确询问的是该黄金的具体克重,以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隐瞒标签背后的具体重量和商品的规格信息。 1.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些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霸王条款。收据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