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到家服务中断且拒绝合理退款
网友保保_VlZPLKTp
已完结
我在2024年8月19日与五八到家有限公司签署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后面因为不可抗的因素于11月27日提前结束服务。自2024年11月27日结束服务后,对方再无提供过任何服务,故我申请由对方对于2024年11月28日至合同到期日为提供服务的时间进行退款,但是对方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拒绝退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对方机构的“霸王条款”系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对方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已向 12315 反馈暂无结果,希望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