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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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天鹅到家(原58到家)成立于2014年,是家庭服务平台,互联网生活服务品牌,为用户提供到家服务。所属天津五八到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7日,58到家启动品牌焕新计划,正式改名“天鹅到家”。
天鹅到家虚假宣传诱导缴费不退费
我要投诉(天鹅到家 家政公司)本人2026年4月8日早上9点半左右去西安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大融城C栋17楼02室天鹅到家找工作,当时就遇到他们的工作人员:微信号同步(A天鹅家政~娇娇 177****3471)说了我的工作诉求,我想找保洁工作因为是免费培训,然后这个工作人员就说我不适合做保洁的工作,保洁工作前期比较费钱费精力,建议我学育婴师,手先育婴师这个工作是要交费的,我就说我怕我干不了育婴师的工作,工作人员就说很简单的,很多学员都是从怕到越做越好拿到高工资的诱惑话术,我说我要和我老公商量一下,工作人员就说这个事情自己就可以做决定,一直说还简单之类的话,我对这个工作不是特别了解,让我交学费,我当时就交了2080,到了晚上我家人都反对我做育婴师,说的都不愉快了,我当时就发信息给工作人员要退费,第二天他就回复说要扣20%的费用,我8号回去他没有给我任何资料,也没有安排课程,说是回家等通知上课,只让我下载了个软件,这就要扣钱啊!(重要的是他当时也没有说不上课了就扣20%的费用如果说了我肯定会考虑一下的)还要先让他们领导审核通过了,我还要在等15个工作日!这我哪里等的起,我一个农村人哪知道还有这些套路啊!不把话说清楚先把钱*到手😓这点钱可是我和孩子两个月的生活费,我现在就想让赶紧把钱退给我!都不敢告诉家里人!真是的好想哭😭世界太乱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天鹅到家违约提供非约定育儿嫂拒不退款
投诉事由: 深圳天鹅到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构成根本违约,且拒绝退还未服务费用,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经过(详述): 本人于2025年3月21日与深圳天鹅到家签订《委托天鹅到家招募家政人员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8个月(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9月21日),并支付服务费10160元。 合同明确约定:*台需根据本人需求招募育儿嫂,并负责匹配、筛选及报告合格人员情况,同时服务期限须完整履行18个月。 但在实际履行中,*台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 1. 服务类型严重错配 本人明确要求招募“育儿嫂”,但*台在2026年1月为我匹配的是“保姆类型”家政人员,不具备育儿嫂的专业技能,也无法履行育儿嫂工作职责,导致合同核心目的无法实现。 2. 家政人员技能不达标 更换后的家政人员仍不具备育儿嫂专业技能,无法胜任育儿相关工作,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严重不符。 3. 服务期限未履行 自2026年1月起,*台已无法为我提供符合要求的育儿嫂服务,实际有效服务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18个月,构成严重违约。 4. 侵犯知情权与合同说明义务 *台未如实告知家政人员的真实服务类型、技能水*及更换情况,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及《民法典》相关规定。 综上,*台已构成多项根本违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2条: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3. 《民法典》第563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 4.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 1. 责令深圳天鹅到家立即退还本人未履行服务期间的费用,共计 3386.67 元。 2. 责令商家就其违约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道歉。 3. 依法对深圳天鹅到家涉嫌虚假宣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处罚。 4. 请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天鹅到家违规收取培训费及押金拒不退款
我报名去天鹅到家去做家政那里的业务员,非要让我交1000块钱说说要看那个做饭的视屏,还有说500块钱押金,然后我也没有领他的包他的包也要¥500,我说我不做了,把1000块钱和押金退货,他们不愿意,我一天都没有跟他们做,为什么说我1500还不退钱?为了别的人都没有收那1000块钱°他那干活的包我也没领,那1000块钱肯定要退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天鹅到家未履约合同并拒绝退款,且多次收费不开发票,隐匿收入偷税漏税
本人在2025.11.26与天鹅到家*台续费一年家政服务,合同时间2025.12.16至2026.12.15. 上一个阿姨2026年3月6日下户,本人从3月3日开始要求*台对接人尽快安排新的阿姨面试,但是直至3月9日,一个星期过去了,服务团队还没推荐到合适的阿姨来面试和上户,包括本人在*台选的十几个阿姨,团队都无法联系到一个来面试。这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经常请假扣工资,鉴于此*台不能继续履约,所以本人要求中止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未服务天数的服务费2026.3.10至2026.12.15共281天,3000/365*281=2309.6元。但是天鹅到家*台不同意退款,也一直提供不了家政人员服务。3月中旬,经多次调解,该*台仍然拒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3月份经消委会多次调解均失败,*台不肯退费,也暂停服务。如果提起诉讼,合同条款要求在企业注册地法院立案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但是本人、涉案公司的运营、以及合同服务所在地均在深圳,此合同条款不合理,也增加了诉讼的难度。 1. 本人实名举报天鹅到家福田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履行合同,要求退回剩余的服务费2309.6元。 2. 本人举报天鹅到家(福田店)从2022年为本人提供家政服务起,至今年,一直都没按合同要求开过发票,属于违约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漏税,情节严重,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3. 尽管我方多次与天鹅到家*台协商,并投诉,但该*台均以合同中单方制定的、极为苛刻的退款条款为由,拒绝解除合同并退款。该条款排除了我方如果因*台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的主要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的权利),加重了我方的责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依法不应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天鹅到家未履约且拖延退款4000元
我要投诉五八到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到家,2025年1月10日签约,缴纳4000元,约定普通钟点工服务。目前机构存在未履行合同,因阿姨更换没有合适的截止1月13日未上户,后与客户经理协商年关找阿姨困难决定退单,客户经理反馈会及时处理,直至3月14日才开始走退单流程且至今3月31日未退款,其中多次反馈未得到解决,现诉求是全额退款4000元,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天鹅到家菲佣培训退费扣款无依据
我在天鹅到家景芳区报了菲佣培训上岗地址在紫荆港大厦上课,在培训过程中老师推荐我报收纳课和育婴课,我报了因为收纳在紫金港区离家*,但是育婴课在景芳区想着太远不方便,就不打算去培训了,就申请退费。交了1564元结果只退了986元。扣了587元也没讲什么原因扣的,我也没参加培训为什么要扣这么多费。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天鹅到家未退保姆服务费
我23年的时候叫了个保姆是从23年3月31号到9月29号半年合同 实际上保姆只上户了两个月 他收了我半年服务费 当时是因为各种原因我跟保姆已经达成终止合同 前段时间打开天鹅到家我才发现这笔钱没退申诉她也不给我退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天鹅到家欺诈老人、伪造工单、拒不退款
投诉对象:五八到家有限公司(天鹅到家) 合同号:TEDJ-JZBM-HD2-X20***********92 投诉问题:欺诈误导老年人、恶意拖延退款、伪造工单记录、滥用格式条款拒不退款 【事实经过】 本人父亲于2024年6月2日与天鹅到家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6300元,服务期12个月。 案涉服务自始、唯一服务地点即为养老院,并非家庭服务。 实际仅服务约80天,2024年8月20日后*台未再提供任何有效服务,合同已实际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本人父亲多次当面及电话向销售人员申请退款,因信任对方未留存证据。销售人员明确引导本人父亲待合同到期后办理退款,从未告知到期不予退款。合同于2025年6月3日到期后,销售人员以补充资料、上报审核等理由反复拖延,拒不退款,并诱导本人父亲投诉400,400客服与销售人员相互配合,恶意欺*拖延退款。 2025年11月28日400客服工单伪造“推荐线下面试”记录,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理由与退款计算】 1.案涉合同为格式合同,3.4条“仅入住养老院可退款”系与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签约时销售人员明知我方服务地点为养老院,却未明显提示、未解释该条款对我方是否适用,未尽法定提示说明义务,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涉服务自始、唯一服务地点即为养老院,并非“家庭服务转为养老院”。3.4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家庭服务场景,我方的养老院原生服务场景根本不适用3.4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8条,格式条款应作不利于*台的解释,3.4条款不得约束我方。 3.因3.4条对我方不适用、亦不生效,*台原退款公式(扣除1500元首配费)对我方亦不适用。我方主张按照预付费未使用比例全额计算退款: 退款计算公式:应退金额 = 6300 − (6300 ÷ 365 × 80) = 4919元 4.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费未消费部分必须退还,*台无权无偿占有。 【投诉诉求】 1.责令天鹅到家立即向本人父亲全额退还服务费4919元; 2.认定案涉合同3.4条相关格式条款对我方不适用、不生效、无效,责令*台整改; 3.依法查处*台欺诈老年人、伪造工单记录、恶意拖延退款的违法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天鹅到家沈阳店匹配无育儿经验阿姨
我要投诉天鹅到家家政公司,沈阳沈河区店,2025年7月28日签约,缴纳2700,约定按照客户需求匹配小时工阿姨服务。目前机构存在未按客户需求匹配阿姨,把新手阿姨且没有育儿经验的匹配给我。联系人是天鹅到家小万老师,反馈未能得到解决,现诉求是退剩余的服务费,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天鹅到家中介费不退、阿姨无资质、售后缺失
霸王条款不退中介服务费 *台无法匹配合适的阿姨 推荐的阿姨无资质上户存在虚假 上户期间阿姨撒谎成性 偷懒 凶小朋友 上户期间频繁接打电话 中介服务和售后无法提供上户工作人员 并且过去了几个月不开发票给我 现在要求*台退还中介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