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O 11主板故障售后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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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0011用了两年主板烧坏,售后不作为 本人于2023年6月购入手机,型号为iQOO 11。2025年8月手机突然出现死机,死机后自动关机,随时重启,去线下服务中心检测告知我主板坏 了,并且提供自费维修或高价更换主板。这两年我正常使用该设备,未拆修过,其他的并没有任何毛病。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 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免费换购iQ0011或超低价换购 i00O1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Q007、iQO08、iQO011、iQOO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iqoo13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免费换新 )。此类行为p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 iQ0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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