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oda虚假宣传且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LlE2TrFI
于2025年8月24日在Agoda预定酒店9.7-9.10 日两晚,预定期间,平台页面显示了服务退款保障零风险,具体内容为:2025年9月10日前可以随时取消预定,没有任何额外费用。但在预定后,于8月22日0点50分收到酒店确认函,显示此预定无法申请退款,且不能进行修改。看到此信息后,我立即联系Adoga客服,询问此订单情况。客服给我反馈的是:取消政策如下:如果您在Osaka当地时间2024-09-10后取消,则需支付取消费。但当我8月22日联系客服取消时候,却说酒店政策取消不能退款,还说在预定前是免费取消,预定后酒店更新了政策。(目前此客服回复的信息,平台已删除。找不到痕迹。)只能尝试跟酒店申请费用免除。最后得到的反馈是酒店拒绝了申请,在此期间,我也联系酒店,酒店反馈是无法修改或者更新客人订单的预定政策的。对于网站上显示的内容有疑问的情况,请咨询预订平台的客服。酒店方根据平台规定以及这笔订单的取消政策,无法为您办理免除费用。因此可见,这种做法不仅不合理,而且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首先,网站在页面中以“可免费取消”的标注吸引消费者下单,却在实际履约环节否认该承诺,属于误导性宣传与虚假标注。消费者正是基于该提示才做出的购买决定,这构成了典型的“先诱导消费、后拒绝履行”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中含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的,属于虚假广告。该网站的行为明显符合这一情形。 其次,客服以“酒店不同意”为由拒绝退款,事实上无论供应链条多么复杂,平台作为交易合同的一方和实际收款方,应当直接对消费者负责。《电子商务法》第38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先行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平台不能以“酒店拒绝”为理由规避退款义务。 最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8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该公司未尽到真实、准确、完整的告知义务,反而通过误导性展示诱导下单,再单方面否认“可免费取消”的承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综上,该平台的行为已涉及虚假宣传、违约、推卸责任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平台立即对我的订单进行全额退款,并对其误导性展示和不当免责行为进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