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无3C认证充电宝且商家失联
网友保保_NnsG5LAJ
我2023年9月8号在淘宝网倍思旗舰店购买了一款20000mAh型号为PPMD20的倍思充电宝,购买价格为124.18元。*23年7月出台相关*要求3c认证,给了一年的缓冲期到24年8月强制要求,倍思品牌方无视相关*也没有告知消费者,导致我购买了不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要求的产品,可笑的是产品目前虽已下架,但已购买链接的宣传页至今仍清晰明了的写着该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和高铁。25年6月末民航出新规不允许没有3c的充电宝上飞机,我买的没有3c标所以现在不能带上飞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家若在销售时未明确告知充电宝无3C认证,则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无认证信息),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时按500元计算。2024年8月1日后,无3C认证的充电宝不得出厂、销售或使用,在此之前购买的充电宝,仍适用上述赔偿规则。2025年8月15日起,新规进一步明确未获3C认证的充电宝将禁止流通,但不影响2024年8月1日前购买产品的索赔权。我于25年8月7日通过*向淘宝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发起了投诉,淘宝网于22日以商家不回复联系不上为由关闭了我的投诉,鉴于淘宝网如此不负责任的敷衍和不作为,我只能选择再次投诉。现在我的诉求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商家退一赔三500元+购买费用124.18元,总计624.18元,此金额不包含退货运费和在索赔期间由该充电宝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