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黄金克重隐瞒及价格欺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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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14日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民主街56号周大生店买了一款戒指 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在我坚持询问下转身给我称重,没有当面向我展示称重过程,随后告知我该款式克重是2.67克 我明确询问的是该黄金的具体重量,导购只告诉我一个大概的重量 带着标签一起称重 在我仔细询问标签多重 导购以大概0.2左右模糊事实并以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隐瞒标签背后的具体重量和商品的规格信息 ,实际只有2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在我以2.67克的重量计算时,导购相互配合引导我关注戒指而不是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