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售卖翻新平板并违约赠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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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5年3月2号,我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润万家龙洞购物中心店1楼01006,花费2464.15元购买了一台华为MatePad air 11.5 寸平板华为SM号为:87GYD24****00418。购买后,我通过华为官方查询渠道查证,发现该平板是已激活过的机器。发现问题后,我立即找到售卖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是因国补系统人为操作导致,让我无需担心。当时我不太理解,但后续经过多番查证,证实这确实是一台激活过的翻新机。第一次与商家协商时,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为我更换平板,并额外赠送一支华为三代笔。然而,后续商家出尔反尔,仅提供了安卓电容笔,并未按照约定给予华为三代笔。商家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具体诉求: 1.请商家严格履行第一次协商的承诺,向我提供一支全新未拆封的华为三代笔。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售卖翻新机的行为构成欺诈,我要求商家增加赔偿我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即2464.15×3=7392.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