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导购诱导消费致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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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10.13下午18点左右,在汕头市万象城负一层屈臣氏,被导购曾琳诱导花99元开了小程序上免费就能开的会员卡。 导购曾琳故意隐瞒了会员等级分为三等,其中免费开的和花99元开的一样可以享受商品会员价的事实,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 导购曾琳在向我推销屈臣氏(Watsons)旗下的「Collagen 挚悠温和卸妆膏」 时,反复称其“适合敏感肌”,但其成分表中,“香叶天竺葵叶油”、“茉莉花油”、“橙花油”、“柑橘油”等成分含天然香料分子,如 Limonene、Linalool、Citronellol、Geraniol 等,易致敏,在欧洲化妆品法规中被列为26种已知过敏原之一。我已告知导购曾琳自己皮肤敏感、屏障受损的事实,但导购曾琳仍反复使用多种话术向我推销该款含有多种致敏成分的卸妆膏,我于当晚使用该卸妆膏后,双脸过敏爆红发痒,造成进一步屏障受损,不可逆的损伤。 屈臣氏官方客服以“积分已使用”为理由拒绝退还被误导消费的99元会员费。积分使用系导购曾琳操作本人手机所为。 我的诉求是退还开会员所用的99元人民币,允许退回通过虚假宣传销售的产品并退还购买产品所用的93.3元人民币(或仅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