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西饼拒单且不合理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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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1、充值情况:2024年8月27日、2024年10月14日,我先后两次通过幸福西饼官方微信小程序各充值 300 元(各获赠 30 元赠金),该两次本金及赠金已全部消费;2025年5月11日 第三次参与 “充值2倍免单活动”,充值 396 元后获得指定 198 元蛋糕免单权益,截至纠纷发生时账户剩余余额 253.5 元(为该次充值未消费本金)。 2、门店拒单情况:2025年10月13日,我通过小程序下单,订单由福州当地幸福西饼商铺承接,后门店工作人员明确告知 “此后经小程序下单订单无法接单”,直接拒单导致服务无法履行。 3、协商纠纷情况:因拒单致余额无法使用,我要求全额退还 253.5 元,客服以 “公司规定” 为由,要求按比例扣除 198 元蛋糕免单等值金额及账户储值余额0.6%的管理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商家预收款后未履约应退预付款;蛋糕免单属《民法典》规定的附义务赠与,我已履行充值义务,赠与生效;最高法相关解释亦明确经营者违约不得扣除赠送权益金额,其扣款无依据,协商无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