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商家少发货且误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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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抖音商家“蒸旺官方旗舰店”商品规格存重大歧义恶意误导消费者,涉嫌消费欺诈,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行“退一赔三”及惩罚性赔偿 投诉对象: 抖音*台商家:蒸旺官方旗舰店 订单信息: · 订单号:6947****4185 · 订单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购买商品:烧卖组合 · 支付金额:69.9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25年11月14日,在抖音*台该商家店铺下单购买烧卖商品。商品页面明确列出了三个规格选项: 1. (5包)虾仁鱼籽干蒸,79.9元 2. (5包)虾仁鲜肉干蒸,69.9元 3. (3包)虾仁鲜肉干蒸➕(2包)虾仁鱼籽干蒸,69.9元 —— 我选择的正是此规格 根据普遍的消费认知和汉语理解,该规格描述明确表示总数量为5包,内含3包虾仁鲜肉口味和2包虾仁鱼籽口味。然而,我实际收到的包裹中仅有3包虾仁鲜肉干蒸,缺失了2包虾仁鱼籽干蒸。 与商家沟通后,其辩称描述意为“这3包就是1包虾仁鲜肉和2包虾仁鱼籽的混合装”,并拒绝退款。这种解释与商品页面的明确表述完全不符,是利用模糊描述恶意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能以69.9元的价格买到5包商品,实则只收到3包。 商家行为已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商家的行为符合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 · 主观方面:商家利用极易引起误解的规格描述,主观上存在故意或放任的意图。 · 客观行为:实施了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行为。 · 因果关系:正是基于对“5包”的理解,我才做出了购买决定。 · 损害后果:支付了5包的价格,仅收到3包商品,财产受损。 我的诉求(法定最高赔偿): 1. 全额退款:要求商家立即退还全部货款 69.9元。 2. 惩罚性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增加赔偿500元(由于三倍赔偿金为209.7元,不足500元,按法律规定直接赔偿500元)。 3. 商家道歉与整改:要求商家就其欺诈行为及不当态度正式道歉,并立即修正其所有商品描述,确保清晰、无歧义。 4. *台严肃处理:请求*台对该商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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