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学府教育虚假宣传拒退费
本人实名投诉(成年学府教育升学中心),本人在该机构报名成人教育相关培训课程,合计缴费9980元。
1.该机构前期进行虚假营销宣传,虚构考试通过率、违规承诺免试拿证、全程托管等不实内容,诱导本人缴费报名。
2.报名后课程服务质量低下,未履行当初约定教学服务,本人依照相关规定提出退费申请,该机构一直恶意拖延、刻意回避,明确拒绝办理退费手续,态度消极拒不配合协商。
3.该机构行为已违反教育培训收费退费相关条例,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商途径已无法解决纠纷。现恳请司法部门出面协调处理,依法责令培训机构尽快为我办理退费手续,追回个人学费损失,恳请依法核查处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广州念昇科技虚假宣传诱导贷款
说是入学的学费后说是培养费,后面引导给我们办了贷款。又拿逾期违约金整人。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广州成年学府虚假宣传拒退费
2026年1月5日,该公司说,小自考, 有95%通过率,86%押题率,协议上写有单方和不过退费条款。我开通4门课程,考试后发,10几套模拟押题,考试中没有一道题出现,需要退费,该公司客服说不能退费。而且签合同的为另一家公司,本人不知情,要求停止豆乐派助学分期并赔偿所有费用31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广州念昇科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不退款
2026年4月24日上午我被广州念昇科技有限公司隐瞒及虚构合同协议主体,以虚假宣传、承诺不实信息诱导和我签订了一份成人报考行政专科教学保过服务协议,我并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3980元。因签订协议是微信口头承诺及企业微信支付服务费用,签字是他们说是经相关教育部门审核录取我了,应签个字;后给我微信上传来个电子签字版面,根本没看到什么协议内容,就这样签了!后来发现这份协议不仅前后矛盾,内容严重消除我的权利、加大了我的责任,免除了甲方的责任;这一条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第497和《消保法》。后经查又发现该公司对我隐瞒了协议主体名称,是盗用了工商系统已无效的空主体和我签订的这份消费协议;这条更是违反了刑法第224条《合同诈*罪》!更可笑的是经查该公司根本没有给*教育部门招生的资质!纯属违规经营!后来我向其提出申请退款,可对方说给我退款,就是不退!还望贵*台介入督促处理!
备注:以保证诉求内容真实,已将所涉凭证上传贵*台附件窗口;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投诉广州念昇科技有限公司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3月7号在广州成年学府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念昇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支付宝共支付5480元,学*成人自考课程公司虚假宣传,夸大诱导消费,承诺与实际不符合,现要求全额退费,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广州成年学府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退费
通过成人学历抖音直播跳转,加了老师微信,说通过名额马上没有了,虚假宣传,保障通过,不过退费。说是*认证的助学单位,诱导我缴费9980元。后查询该公司没有相关助学资质,非法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缴费完签署拆解合同霸王条款,意识到被*,申请退费只退也百分之20。还要先签署解约协议。拒不退款,让我去起诉仲裁。受害人数持续增加。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广州念昇科技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2026年4月24日,销售人员“彭老师”(其企业微信认证为“智学学府助学中心”)以“助学类自考”、“小自考通过率高”等话术,诱导我与“广州成年学府”签订了总价8982元的《项目服务合同》。之后经过沟通要求对方给我他们保留的合同发现与我签的合同不一样,我并未见过此叫做《智学学府咨询服务协议》的合同。且这份合同里的9980元具体明细也并未告知于我。
关联公司混同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人员“彭老师”的企微认证为“智学学府”,却诱导我与“广州成年学府”签约,两家公司人员、业务混同。且对方宣传的“助学自考”在江西省根本不存在,纯属欺诈。
被举报人工作人员以“教育分期”名义,在我不知情、不了解贷款性质的情况下,引导我办理了“分易达”*台的商业贷款。合同文件中包含大量授权划扣、违约金、逾期罚息、债权转让等贷款条款,但工作人员从未向我明确告知此为商业贷款,更未说明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的风险,涉嫌欺诈。签约次日(4月25日),我即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被无理拒绝。被举报人以“个人原因不给退”“入学申请交了”等各种不实理由无理拒绝退款,无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且我未接受任何服务,其提供的课程也没有上,对方无实际损失。
冒充官方授权机构——被举报人向我出示“全国示范学*服务中心”牌匾照片,暗示其具有官方授权。但该公司仅为文化传播公司,与江西省任何自考主考院校均无官方合作关系,涉嫌冒用我省自考官方名义误导考生。
3.声称“院校集体代报”——江西省报考简章规定:“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被举报人的宣传公然违反我省自考报考规定。
诉求:1. 请求贵局依法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请求贵局责令被举报人立即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998元;
3. 请求贵局责令被举报人立即解除我在“分易达”*台上的分期贷款合同,不得产生任何违约金或手续费;
4. 请求被举报人立即删除我的身份证照片等所有个人信息;
5. 请求尽快答复。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
处理中
广州成年学府诱导缴费且失联拒退费
4.24日晚,通过成人学历抖音直播跳转,加了老师微信,说通过名额马上没有了,诱导我缴费4980元。后查询该公司没有助学资质,非法从事教育工作,于是我在4.25日要求退费,目前该公司处于失联状态。公司名称:91****15MA4F5T7N7W
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1****06MAET1JKG4A
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涉骗
已完结
广州成年学府涉嫌培训贷欺诈与资质造假
本人于2026年3月10日在湖北科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课程,该公司通过文字游戏与诱导学生签订霸王条款,引导学生分期缴费,且对学生后续并不负责而是隐瞒将其外包给第三方培训机构,同时该培训机构只在乐私塾APP传播网课,捆绑销售/诱导借贷:在办理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利率及风险,将贷款与培训捆绑,涉嫌诱导大学生/消费者盲目借贷。本人未签署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所有签字均为机构代签或系统自动生成,涉嫌伪造签名、冒用身份。
本人从未进行电子签名认证,合同上的签名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或冒用本人身份签署。根据《电子签名法》,该电子合同因非本人真实意愿签署而无效。涉嫌伪造证据及身份欺诈。
虚假宣传与欺诈:对方将学历教育培训包装成“咨询服务”,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与任何实质性内容被诱导使用“上海鸿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分期服务支付学费。也没有给我看合格证书等广州成年学府和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本就不是什么公司和教育机构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都叫熊少熊 并且在职人员是0 这不就是赤裸裸的空壳公司*钱的吗?具体违规行为:无牌经营/违规放贷,未取得金融许可证,违规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涉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经查询,该公司实缴资本为0,涉嫌恶意逃避债务风险。该笔8082元贷款资金未进入教育资金监管账户,而是直接支付给鸿蜂或其关联公司,涉嫌挪用、侵占消费者资金。捆绑销售/诱导借贷:在办理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利率及风险,将贷款与培训捆绑,涉嫌诱对方将学历教育培训包装成“咨询服务”,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与任何实质性内容。诱导违规网贷:对方以教育分期无利息为幌子且资金未用于教育托管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人持续接到鸿蜂或其委托方的催收电话短信内容包含威胁、恐吓,已严重干扰正常生活涉嫌软暴力催收,本人要求:全额退款+立即解除分期+停止扣款.本人诉求:认定贷款合同无效;停止一切催收行为;退还已支付款项,我要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方这种以“咨询服务”为名违规开展培训业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投诉问题
培训贷、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广州成年学府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微信与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念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218号101铺(部位:512室))招生办马老师取得联系,该招生老师在微信沟通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反复向我承诺课程包拿证,并以“名额仅剩几个、再不缴费就错过报名”等话术催促我尽快缴费,在其诱导下,我当日向该公司支付课程费用共计8980元。
我完成缴费后,仅间隔两小时,便通过多方资料查询、与朋友核实,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经营问题,且意识到对方宣传内容不实,随即第一时间与该公司沟通,提出解除协议、退还全部费用的申请,对方当时同意解除协议,但却强制要求签订退款协议,且单方面要求扣除30%违约金。从本人缴费到提出解除协议仅相隔两小时,该公司未向我提供任何课程服务、未产生任何实际服务成本,却强行扣除高额违约金,该条款极不合理。
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后,该公司承诺三个月内退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费用,但三个月期限届满后,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彻底失联,本人拨打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发送微信消息始终不回,对方拒不履行退款承诺。
此后,我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台多次投诉维权,在投诉过程中,该公司竟以我“持续投诉”为由,直接明确表示拒绝退款,此事随后一直未得到解决。
时隔不久,该公司售后人员主动添加我微信,毫无证据地污蔑我“在群内煽动他人”,但我自始至终未加入该公司任何学员群,更无任何煽动他人的行为,对方纯属恶意污蔑;并且对方强行要求我撤销全部投诉,才同意办理退款,否则拒不退款。我当即指出其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对方却态度恶劣,让我“找律师处理”,至今仍拒不退还任何费用。
另外,经本人查询核实,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仅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开展教育培训业务,且存在虚假宣传、恶意克扣费用、拒不履行退款承诺、污蔑消费者、胁迫消费者撤销投诉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特向相关部门信访投诉,恳请政府部门依法介入调查,责令该公司立即退还我全部缴费款项,依法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