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潮生活新媒体自考服务虚假宣传且退款不合理
我于2025年3月21日花了3300元购买深圳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的自考专升本服务,由于该公司服务教学质量等问题无法合作只能退款。交钱一个月七天才学了4个半小时左右该机构表示仅退款20%,机构服务质量极差不靠谱导致退款,霸王条款乱扣费实在太过分。
第一:举报该机构虚假宣传考试通过率及学位证通过率,简化考试难度,但实际课程繁杂晦涩、考试难度未降低,且未提供任何权威数据支撑上述宣传数据。此行为已违反以下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举报该公司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4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28条:虚构“通过率”“师资”等属于虚假广告,最高可处广告费5倍罚款。该机构夸大大自考学位证通过率等。
第二:举报该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无办学资质和教学许可,却在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构成欺诈。
第三:合同中列出的各种"不予退费" 理由,皆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是不合理的规定!
第四:我并没有学完的课程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要求按比例给我退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价格法》第13条:机构需明示收费明细,不得虚标成本。请提供已发生成本的具体凭证(如教材采购发票、课程开发费用)。
第五:目前就学习了仅学习4个半小时左右,仅退20%不合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497条:显失公平的条款可撤销。 合同中的退费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未与我协商且显失公平。机构未履行服务却扣留80%费用,远高于实际成本,我有权主张条款无效。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课程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2024年11月通过惠民生活企业公众号报名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的教育服务课程,报名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但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额退费。具体申诉理由如下: ### 一、虚假宣传与诱导报名 1. **承诺与实际不符**:报名时,贵司工作人员声称“无需学习即可通过考试”“课程含一对一答疑服务”,但实际课程均为录播视频,服务支撑不到位 2. **隐瞒关键信息**:未明确告知课程为录播形式,且未提前说明退费限制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未提前声明 二、服务质量问题 1. **课程内容不达预期**:课程质量低劣,录播内容与宣传的“高效辅导”严重不符,且无配套服务(如作业批改、答疑),未履行合同义务。 2. **教师不作为**:报名后未获得承诺的教师指导,多次联系客服无果,构成服务缺失。 课程更新未告知 三、退费争议与违规操作 1. **无理拒绝退费**:本人未实际学习课程,且申请退费时未超过合同约定的冷静期,贵司以“超过7天无理由”为由拒绝退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2.报考全贵公司未说明课程版本问题,在学习课程后,私下更改课程,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告知甲方,存在隐瞒欺诈行为。 四、诉求与法律依据 1. **退费要求**:立即退还全部课程费用3611元,并终止合同关系。 2.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存在欺诈行为,予以赔偿,我现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消费者,要求全额退费
本人于2023年10月29日在深圳潮生活惠民服务企业微信报名了中级茶艺师职业考证培训,至今超一年半时间,该平台未为我方安排考试,并且答复我无法报考。 该平台存在以下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我方要求全额退还我方支付的1200报考费,理由如下:
1.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考过就可以申请补贴诱导消费者,其宣传语中也多次出现“考位有限、最后一天报名、最后一次不限专业并可跨级报考中级、马上截止”等诱导性和误导性词语,影响消费者选择诱导消费的不法行为。
2.虚假承诺、服务不到位、欺诈:宣传过程中,多次提及明年政策可能要限制学历和专业,非专业最后报考机会,今年要把握住,我方明确告知专业、学历、已报考过其他证书和社保年限,对方均说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服务开始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对方收取我方报名费后,我从2023年11月开始一直追问何时安排考试,至今从不主动同步考试信息,一味推诿拖延,我方多次发现有考试安排询问为何不安排考试,对方态度敷衍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或不理会我方诉求。
3、该平台在2025年2月再次突然告知我方不符合报名要求,每次的理由都不一样,但我方已在报名时如实告知个人情况,多次追问报名情况时,对方态度敷衍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或不理会我方诉求。
4、我方发现3月底又有考试安排再次询问均被要求继续等待。(网上很多投诉都说他们报名很久不给安排考试,很多学员都在艰辛的维权路上)。
5、跟对方提出明确退款诉求,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理会我方诉求,也从不主动联系我解决问题,不提供任何联系方式沟通。
6、从2023年10月份报名,告知12月应该会安排考试。12月又被告知一年后才能报考,我等了一年之后,重新提交了报考资料,又被告知政策有变,还是无法报考,但其他机构学员已经考试完毕,对方虚假承诺后故意拖延不履行合同义务,理应退还我全部费用。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深圳潮生活惠民百事通
投诉对象
合同主体: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
关联企业:深圳市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对接方)
投诉事项及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
该机构在2023年10月30日推广“高级公共营养师培训”时,以“政府补贴2000元”为诱导,隐瞒国家已停止相关考试的关键事实,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未履行告知义务与合同违约
报名后机构未提供实际培训服务,且始终未主动告知考试取消,经消费者多次催促仍敷衍拖延,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按约定履行;未履行的应退还预付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深圳潮生活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课程质量差且退款未实际执行
2024年1月29日我在“潮生活惠民百事通”看到学历提升广告,其主打自学考试轻松拿学历,号称适合各类人群。因有学历提升需求,我联系该机构。沟通中,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称有专业老师,能精准把握考点,学员基本都是一次通过考试。在其诱导和不断催促下,我于通过网络消费的方式购买网络学习班课程,支付学费总计3600元。在刚刚参加自考专科学习时,我发现困难重重,考试科目繁琐,考试重点有偏差,机构提供的学习资料陈|日,根本无法通过考试,要求退费。之前的投诉答应退款,后面直接说退款成功,然而并没有退,虚假操作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公众号广告报名考试后迟迟不安排且不退款
公众号广告然后报名考试,说一年四次,报完名马上就有一次考试了,肯定没准备好所以没报名,后面就一直问,一直回复等通知等通知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潮生活惠民百事通学历提升广告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2024年1月29日我在“潮生活惠民百事通”看到学历提升广告,其主打自学考试轻松拿学历,号称适合各类人群。因有学历提升需求,我联系该机构。沟通中,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称有专业老师,能精准把握考点,学员基本都是一次通过考试。在其诱导和不断催促下,我于通过网络消费的方式购买网络学习班课程,支付学费总计3600元。在刚刚参加自考专科学习时,我发现困难重重,考试科目繁琐,考试重点有偏差,机构提供的学习资料陈|日,根本无法通过考试,要求退费,商家回复是我没时间考试,我要求的是加钱转开卷,那些客服各种加钱骚扰,强烈要求退款,商家回复不属实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关于深圳潮生活新媒体虚假宣传及退款问题的投诉
我于2024年6月在微信平台上,接到这个公司发来关于心理咨询师的推文,经沟通,工作人员称这个考试前景非常不错,并且只能通过他们机构才能报名,个人无法报名的,其中服务期为一年,入没有拿到证,服务期过后可以继续考试。我在2024年6月3日支付3280元的报名费用。一开始报名后我说我先上课可以,但考试后面再考,就不参加最近的一次考试了,工作人员说不行,必须参加要不后面不能考试了,我当时要退,她说已经过了无理由退款期,我就报了名。今年年初2月,工作人员又让我报名,并说只有两次考试,考不过这个项目也就结束了。这不是在*人吗。据了解这个证书取消的事情很早就通知了。这服务期也都没过就,这个考试就没有了。我要求退款。并且他们公司不提供发票,在我说了多次后,于今年2月20日才开具发票。我现在要去退还报名费3280元和报名费530元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退款纠纷、活动问题
处理中
欺诈行为揭露:潮生活新媒体(深圳)退款纠纷
本人通过广州日报公众号的文章“通知!最高补贴2000元/人,广东AI训练师报名现已开启,符合条件均可申领”,在2025年2月26日添加了潮生活旗下机构惠民百事通员工李碧瑶企业微信,咨询他们公司的人工智能训练师的培训课程,在她多次诱导和催促下,于2025年2月27日支付2400元购买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级人工智能训练师培训课程,课程费用支付后没有收到对方提供的任何收据或者发票信息和课程安排计划、课程资料等,只发来一份电子版合同让我签署,我阅读后未同意合同条款于2025年2月28日申请退款,潮生活公司客服李碧瑶说可以全额退款到原路径,并已提交退款申请给公司等。2025年3月17日-18日我多次微信联系潮生活公司客服李碧瑶咨询退款申请审批进度,但没有收到她任何回复,并且到目前3月18日为止,本人没有收到对方任何退款费用。本人怀疑这个公司一直拖延不退款给我或跑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本人需要2400元培训费全额退款到原路径,烦请机构帮忙协商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客服电话难接通、退款纠纷
已完结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虚假宣传且拒绝退款
投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一直拖不退款,阴阳合同,请消费保给我维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活动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