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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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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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同舟文化诱导报名不退费
本人于2026年1月26日,在 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报名 剪辑课程 ,学费金额2995元,该机构存在诱导行为,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推销形式促使本人缴纳这笔费用,该机构人员声称“不用担心学费,无压力”,报名以后一节课没看,对方不处理。请求相关部门帮本人调解退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黑猫云剪项目未上课被强制收费
2026年1月26日报名“黑猫云剪”项目,成都诚学信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分期支付服务。机构承诺“先做后付、随时退出、未盈利不收费”,本人未登录、未上课、0课时,未享受任何服务。现机构与*台拒绝免费解约,强制要求付费方可取消订单,涉嫌强制消费、霸王条款。请依法介入,责令*台免费取消全部订单并撤销相关记录。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省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签霸王合同
2026年3月7日,购买该服务,后发现是虚假宣传,并向我索要身份信息,签订霸王合同,以*取高额违约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吉林省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
该企业通过虚假宣传,诈*。诱导诱导学生以及未成年人签订分期合同,贷款等。 *取高额违约金。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吉林省同舟文化诱导贷款签霸王条款
该商家以零基础为由,诱导签订霸王条款,签订分期合同,隐瞒真相。 涉嫌诈*,诱导贷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
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签约霸王条款
吉林省同舟文化诱导签约并霸王条款催收 事情经过: 我于2026年2月3日,在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诱导和夸大承诺下:以“高薪兼职视频剪辑”、“简单易学”、“保证接单”,匆忙签订了《*台服务规则合同》。但签约后一个月我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免除对方责任、加重我方义务、排除我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例如:不予退款、单方面解释权、高额违约金,且该公司承诺的服务内容模糊不清,与签约前的宣传严重不符。其通过名为“协易付”的第三方*台,以短信形式对我进行催收。短信称我“订单交费失败”,威胁我将“合同违约产生负面影响”,并引导我向“协易付”支付费用。然后2026年3月4日我因害怕被法院起诉,故将第一个月的599元支付。他们加我的时候跟我说有什么高薪接单剪辑的,然后说什么一单可以赚二三十块钱,结果给我的第一单就3块钱。一个3分钟多的视频,3块钱。在外面市场价肯定不是这个价吧。这属于欺*消费者。 侵害权益: 1. 公*交易权受侵害:被诱导签订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霸王合同。 2. 知情权与反悔权被剥夺:签约过程仓促,签约后立即提出异议却被无视。 3. 财产安全受威胁:利用无效合同,通过非正规支付*台“协易付”进行催收。 4. 涉嫌欺诈与恶意营销:以虚假承诺诱导签约。 我的诉求: 1. 立即停止所有催收:要求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协易付”*台立即停止所有短信、电话等形式的催收行为。并且退还我的第一期费用 2. 移交监管部门:因其行为已涉嫌合同欺诈,请求消费保*台将线索移交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 3. 警告与公示:在消费保*台公示该公司的不法行为,警示其他消费者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省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缴费
本人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在闲侠乐兼职了解到“剪出美好人生”小程序*台(甲方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项目),对方以“提供PS、PR、剪映等技术支持服务,开通接单*台权益,保障接单收益”为由,诱导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支付技术服务费2995元,分5期支付,每期599元。 所谓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模糊,无具体培训计划、课时及效果保障,提供的“接单*台”也未体现任何优势,与免费*台无差异。 合同中关于中途退出或延期的扣费规则(如办理成功15天内收取358元技术服务费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且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甲方可随意调整服务内容,乙方却需承担多项义务且维权困难。 推广时强调“无技术基础也能赚钱”“*台资源丰富”等,实际是为了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属于虚假宣传。 并且于2026年2月19日擅自扣款299元。现本人要求:1. 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消本人全部技术服务费用(本人并未使用);2. 相关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恳请*台及监管部门协助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省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缴费
本人于十月二十二日在闲侠乐兼职了解到“剪出美好人生”小程序*台(甲方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项目),对方以“提供PS、PR、剪映等技术支持服务,开通接单*台权益,保障接单收益”为由,诱导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支付技术服务费2995元,分5期支付,每期599元。 所谓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模糊,无具体培训计划、课时及效果保障,提供的“接单*台”也未体现任何优势,与免费*台无差异。 合同中关于中途退出或延期的扣费规则(如办理成功15天内收取358元技术服务费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且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甲方可随意调整服务内容,乙方却需承担多项义务且维权困难。 推广时强调“无技术基础也能赚钱”“*台资源丰富”等,实际是为了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属于虚假宣传。 现本人要求:1. 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消本人全部技术服务费用(本人并未使用);2. 相关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恳请*台及监管部门协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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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省同舟文化虚假宣传培训贷
2026年2月2日,我通过“闲侠赚”APP看到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兼职招聘广告,其以“日结500元”“0基础可学”“保证单量”等虚假承诺吸引我咨询。明知我是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工作人员仍刻意隐瞒“先学后付”的贷款本质,诱导我办理2995元分期贷款,并签订名为《*台服务规则》的电子协议。 当晚,我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同类投诉,意识到被*后立即提出解约,却被要求支付358元“渠道费”。该公司还通过格式合同设置“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维权权利。 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现恳请监管部门依法彻查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维护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吉林省同舟文化诱导签约涉培训贷
我于2026年1月31日中午通过企业微信找到了一家先学后付剪辑挣钱的工作,结果他们让我签约合同后,我晚上意识到不对劲结果于当日晚上我联系那家企业微信给我说取消合同需要358元在合同内都有写,首先我对合同有所重大误解认为不听课就不需要缴费,然后他们恐吓我说如果不缴费影响征信,我的诉求就是解约合同解除分期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