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白银基金信披失职致巨亏
第一,2月1日公司仅公告了10%的涨跌幅限制,完全没有提示白银市场存在的极端波动风险;第二,2月2日基金净值暴跌31.5%,但公司直到收盘后才发布公告,完全剥夺了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做出应对操作的机会;第三,正是因为他们信息披露不及时、 风险提示不到位,导致我被迫承受了远超预期的亏损。我现在要求监管介入调查,责令基金公司公开致歉,并赔偿我的全部损失。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国投白银LOF估值追溯调整致投资者重大损失
我要投诉国投白银LOF代码161226,我在2月2日15点前赎回这只基金,当时按沪银估价值亏百分之14,但是这个基金公司收盘之后才公告改纽约银估价值,还追溯2.2日生效,让我亏损百分之31,多亏了百分之17。该基金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投资者知情权,让我做出了错误的操作,我要求该基金公司赔偿我百分之17的损失,还要核实、处罚他们的违规行为,我有截图为证!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擅自变更白银期货估值致净值暴跌
本人持有国投瑞银白银期货C类(019005)以及国投瑞银白银期货A类(161226)。2026年2月2日收盘后,基金#司在无预警、无公告、无缓冲期的情况下,擅自将估值基准由上期所结算价调为境外低价重估,导致净值单日暴跌31.5%,给我造成重大资产损失。
本次调整未披露任何估值公式、价格来源、折算逻辑及内部决策流程,也未说长期正常估值后突然变更的合理依据,信息披露严重违规。当期国内白银期货易正常、流动性充足,不存在必须调整估值的法定情形,公司假借“公允价值”名突袭下修净值,实质是转嫁风险,严重侵害投资者知情权、交易权与财产权益违背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第77条,《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基金合同相关约定,管理人负有诚信勤勉、充分披露、#障持有人利益的法定义务。
现请求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本次估值调整的合规性、公允性与程序合法性,责令]金公司公开全部计算依据与决策流程,认定违规事实并督促对投资者损失予以#偿,依法追责并完善估值调整事前披露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白银LOF估值突变致巨额亏损
我要投诉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事基金是白银LOF,代码161226,。我2月2号三点前赎回了这个基金,当时按沪银亏14%,到基金公司到收盘后才告知改纽约银估值,让我亏损直接到31.5%,这直接导致我多亏损了17.5%,还改了已成交订单的估值规则,违反了规定也违反了基金规则,我要求按原固执结算,退回我的17.5%的损失,而且当时告知亏31.5%我根本也不会卖,所以这完全把我们这些买基金的当猴耍,我要求退还我不该扣掉的钱。
2月1日复牌公告仅提涨跌幅,未披露估值调整,2日收盘后才补告,违反《基金法》及信披办法,构成重大遗漏;2.估值调整未提前公告,当日晚公告却当日生效,追溯影响交易,程序违规且符合严令禁止的“延迟交易”特征;3.二级市场10%跌停,净值却暴跌31.5%、溢价率达109%,交易与净值严重错位,投资者信息缺失下被动交易,正常买卖和止损权被剥夺,合法权益受损。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白银基金估值突变致投资者损失
1. 我2月2日15点前卖了 国投白银场外161226 ,白天跌13%左右,当晚10点才发估值调整公告,交易时完全不知情2. 基金公司临时切换国际银价重估,净值额外大跌,涉嫌未及时披露,侵犯投资者知情权3. 要求核查本次估值调整是否合规,为何交易时段无任何预警,给书面答复4. 诉求补偿因信息滞后造成的额外损失,明确责任以及退还。
国投瑞银的公告发布于2月2日交易结束后,但规则调整的效力却追溯至当日交易收盘前。这意味着对当日买入或赎回的结算净值,都将按照基民完全未知的新规则进行计算,这对当天赎回的投资者并不公*。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涉嫌欺诈致巨额亏损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欺*消费者,被动承受远超跌停限制的31.5%的净值减损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白银LOF信息披露违规致投资者巨亏
本人于2026年2月2日15:00前卖出国投白银 LOF(161226和019005,第一,2月1日该公司只公告10%涨跌幅,没提示白银极端风险;第二,2月2日基金暴跌31.5%,公司却等到收盘后深夜才发公告,完全不给投资者操作机会;第三,因为他们的信息误导和滞后披露,我被迫割肉亏损,现在要求监管介入调查,让基金公司道歉并赔偿损失。基金未提前披露估值变更,且追溯调整已成交订单, 违反基金合同与信息披露规定,请求核查并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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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瑞银白银LOF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及风险提示缺失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国投白银L OF (161226)。第一,2月1日该公司只公告10%涨跌幅,没提示白银极端风险;第二2月2日基金暴跌31.5%,公司却等到收盘后深夜才发公告,完全不给投资者操作机会;第三,因为他们的信息误导和滞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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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国投瑞银基金擅自变更标的并追溯调整申赎
一、投诉事由及事实依据1.隐瞒跟踪标的变更,信披严重滞后:基金合同约定跟踪沪银估值,管理人未提前告知,擅自变更为国际白银(纽约银),直至2026年2月2日15点收盘后才发公告,当日场外申赎已完成,致投资者决策失误、重大经济损失,违反法规及合同约定。2.追溯已成交交易,突破行业底线:管理人收盘后发布变更公告,对当日已成交的场外申赎交易追溯调整,违背交易成立即生效原则,违反基金合同,严重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3.持仓与跌幅背离,未披露计算依据:2025年12月31日基金持仓现金及债券占比*40%,却出现31.5%跌幅,数据明显不合理,管理人至今未披露该跌幅的计算方式、数据来源及依据,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不仅造成本人巨额损失,更破坏市场交易秩序,若不严厉惩处,将致基金管理人失信,引发行业效仿,突破规则底线,损害市场信用体系,影响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二、投诉诉求1.要求管理人就违规行为书面道歉,赔偿本人全部经济损失(含本金亏损、交易成本等直接损失);2.立即停止对2026年2月2日已成交申赎交易的追溯调整,恢复当日交易原有状态及本人合法权益;3.限期披露标的变更的决策过程、审议依据、未提前披露原因,及31.5%跌幅的完整计算依据与明细;4.要求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管理人违规行为并追责,公示结果以儆效尤,杜绝行业效仿;5.要求管理人按合同及法规全面整改,完善内控,杜绝后续信披隐瞒、滞后及违规变更交易规则等行为。恳请监管部门全面核查,督促管理人限期履行诉求,维护本人合法权益,捍卫市场交易规则与信用体系,保障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国投白银LOF擅自变更估值并追溯调整
本人于2026年2月2日15:00前卖出基金国投白银 LOF(A/C)(019005/161226 按原沪银估值口径亏损约18%;但基金当日15:00后公告改用纽约银估值并追溯三点前交易,导致结算号损扩大至31.5%。 该基金未提前披露估值变更,且追溯调整已成交订单,基金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违反了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中‘及时、公*披露信息’的原则。强烈要求核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做出查处,避免进一步侵害市场公*性及投资人利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