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唐风艺术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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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唐风摄影拒不退还500元预付款
五一假期节期间 在网上看到这家写真店拍的照片比较好看于是就去看了一下 后面交了五百的预付款 一开始父母是同意的 但是过后由于父母觉得价格太贵了便改变了主意 我就礼貌的和店员沟通 没想到人家拒不退还 还一直不理人 一口咬定说不退不换 并说找谁都没用 要求:退还500块预付款全额 理由: - 定金超法定20%,超额部分理应退还?- 书面合同无不退条款,商家口头霸王条款无效?- 商家消极失联,拒不沟通协商 自始至终未和店铺预约任何拍摄档期、未锁定拍摄时间、未享受任何到店服务、未产生任何服装造型、场地占用等实际消费。 目前个人原因决定不再拍摄,无任何违约占用档期、无资源损耗,按照消费者权益相关规定,申请全额退还预交款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醉唐风摄影霸王条款及虚假宣传
本人于2026年5月2日与该商家签订摄影服务协议,支付定金750元,套餐总价1406元。截至目前,本人未进行任何拍摄、化妆、选服装等实际服务,商家未产生任何人力、物料成本。现因个人原因及消费安全顾虑,申请全额退还已支付的750元定金,商家以“已签字确认、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商家在服务协议中设置“签订后不予退款”的条款,属于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本人未享受任何服务,商家无实际损失,全额扣留定金明显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本人在抖音等*台发现大量关于该商家的负面评价,涉及强制推销、隐形消费、服务卫生与安全问题(如强制性网贷),本人对后续消费安全存在合理担忧,这也是申请解除合同的重要原因。并且签订协议时,商家明确承诺可由本人亲自拍摄;后续沟通中,商家单方面变更要求,拒绝本人亲自拍摄,与最初约定不符,1. 商家对外招牌、宣传、合同抬头均为“醉唐风”1. 商家私下更名,线下门店已改为QINGORA STUDIO写真美学馆,对外仍用“醉唐风”接单,未主动告知顾客更名情况,有隐匿主体、规避责任嫌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醉唐风艺术摄影拒不退款且失联
2024年2月26日在醉唐风艺术摄影订购了2788元的艺术写真(忽悠得很厉害),然后之后我决定不拍,给店里发送了不拍的理由以及要求退款,然后他们就说合同上写着不退不换(但是那在法律上属于霸王条款,依法无效),没有解决我的退款,而直到*期才发现此店早就已经倒闭了,微信也联系不上。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所以现在我想追回我所缴纳的费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醉唐风摄影霸王条款拒退套餐款
2026年3月30日,在醉唐风线下店购买了他们一直强力推荐的套餐,且并没有告知我购买了此套餐不予退款,后续我不想拍了,但是他们已“购买了此活动,占用了该活动的名额,不予退款”的霸王条款不予退款,一直拖欠,与商家协商不一致。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醉唐风摄影诱导加片乱收费
因其表妹提前预付5.1元报名重庆醉唐风摄影服务有限公司199元汉服拍照套餐(销售过程中,商家未主动提及套餐合同内容,直至消费者选 定套餐付款后,才在签订合同时简单带过加片入册每张200元、入电子版每张160元、底片不可带走等关键信息,且该加片相关条款未以醒目加粗字体标注,因*视625度未佩戴眼镜,仅简单签字,签完后销售人员才补充套餐及产品信息。2026年5月5日,到店拍照,对服装、妆容服务存在不满,后未要求重拍。5月10日,按约定到店选片,商家未提醒选片超量需额外付费,选片员故意制造时间焦虑,以档期紧张、选片时间仅1-2小时、删了就没了为由多次催促,同时分散注意力,导致误选超量照片。发现超选14张后,商家才明确加片价格,正准备剔除多余照片时,商家工作人员及经理先后上前推销,以优惠方案诱,最终被迫以1500元价格支付加片费用。后发现有1张已剔除照片被误算,要求退费,商家以升级赠品为由拒绝,因急于离开,未再坚持。事后,发现商家存在价格不透明、选片室无加片价格醒目公示、诱导消费等问题,且查询到多项欺诈消费者的评价,向商家咨询相关事宜时,要么拒不回复、要么推诿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目前投诉结果未出,双方就退回1500元加片费协商无果,商家的欺诈、诱导消费及违规行为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投诉醉唐风艺术摄影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5月8日,前往醉唐风艺术摄影门店,完成前期写真套餐的选片流程。 本次消费基础约定:本人仅需从门店提供的100余张底片中,选取原套餐内约定的4张成品照片,无任何额外自愿加购、升级服务的意向。 选片过程中,在剩余20余张底片时,商家将本人带入封闭独立区域,安排3名工作人员轮番进行话术洗脑、持续高压推销,告知超出套餐的底片单张收费高达200元,同时全程禁止本人拍摄记录现场沟通内容。 本人全程多次明确表示拒绝额外消费、主动提出继续删减多余底片以控制预算,商家刻意无视本人意愿,编造“照片已送入技术部门,无法退回、不能删减”的虚假理由,恶意阻拦本人删片,变相强迫、诱导本人当场支付额外消费款共计3000元。该笔费用由本人与同行人员共同承担,其中本人个人承担不合理消费金额750元。 后续商家违约与拒不售后事实 1. 2026年5月10日,本人主动向商家正式提出750元不合理款项的退款诉求,商家拒不线上友好协商,单方面强制要求本人必须线下到店沟通,刻意增加维权门槛,本人因顾虑人身安全与二次纠纷,拒绝不合理的线下强制要求,商家自此推诿拖延、拒不处理退款诉求。 ​ 2. 2026年5月14日本人正式收到本次写真成品,发现商家交付的照片完全未按约定进行专业精修,成品粗制滥造,严重不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商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基本服务义务,进一步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接受服务真实、全面信息的权利。商家事前未提前明确、醒目公示高额加片收费标准,刻意隐瞒关键收费项目,严重侵犯消费者法定知情权。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自主决定消费内容的权利,有权自主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商家多人轮番围堵洗脑、恶意阻拦本人自主删片、违背本人真实意愿强迫加购,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的公*交易条件。商家收取高额费用后,交付的成品未完成约定精修服务,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违背公*交易原则。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格式条款、单方借口,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免除自身应尽责任。商家以“底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醉唐风古装拍照修图质量差拒不退款
2025年12月6号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广场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楼醉唐风购买的古装拍照,价格1001元,拍完在选照片修图过程,实在修的很差,多次沟通也没解决,商家一直不理,现需要商家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醉唐风艺术照退款纠纷及霸王条款问题
2026年5月18日在醉唐风店铺购买1840元艺术照服务,后续出现退款纠纷问题,可同步上传付款凭证、订单截图、商家沟通记录等交易凭证,凭证越完整,企业越能快速推进处理。不要涉及敏感词,不要在客诉内容展示个人信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醉唐风收取超法定定金拒不退款
被投诉人:醉唐风古装摄影 醉唐风古装摄影(南宁宁汇大厦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2号宁汇大厦F1层 投诉请求:退回一部分900元最低也要退600元 具体经过:最开始我和朋友是通过网上交了19.9元的活动定金然后再到店了解具体细节并定了3000的双人写真套餐交了900的定金,拍摄时间定在国庆节,约定了在这期间慢慢交够3000再去拍,期间我朋友也交了300给我由我付给他们,我朋友因为转专业休学回家了不去拍了我就想退掉,但他们不退话的意思要么我转让名额要么找人一起拍拒绝退款,投诉12315调解无果,找商家商量退一部分商家也拒绝退款,我要求退我一部分900元最低也要退我600元,我在醉唐风 订了3000元写真套餐,只交了1200元,还没预约、没拍摄、没产生任何服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套餐总价的20%,3000元法定定金最高只能扣600元。我交了1200元,多出来的600元是预付款,必须原路退回。 店里写的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把我1200元全部扣掉。请按规定扣除600元定金,把多余的600元退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南宁醉唐风虚假宣传强卖底片
本人于4月17日前,在小红书刷到南宁醉唐风199元低价写真套餐宣传,添加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支付8.8元定金,对方承诺199元套餐正常可拍。 4月17日到店后,商家告知199元套餐无法使用,属于虚假低价引流、欺诈宣传。工作人员不断诱导推销,哄*我消费2000元套餐。我付款后当场要求退款,店家以“不退不换”霸王条款拒绝,强制绑定消费。 4月20日选片期间,店内三名工作人员全程围堵、轮番洗脑施压,刻意引导我花呗分期、借贷消费。店内环境密闭,我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看不懂文字、精神恍惚的异常状态,疑似店内存在不明挥发性物质干扰意识。 在非自愿、意识不清、被多人胁迫的情况下,我被迫额外消费14000元用于购买底片、加精修等,合计总消费16000元,其中5000元为借贷资金。 重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摄影摄像服务结束后,全部底片、数码影像资料必须无偿交付消费者,不得单独收费、加价售卖底片。 贵店刻意隐瞒底片收费规则,事后高价售卖底片,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为,这14000元底片额外收费完全不合法、不合理。 同时店内存在霸王条款、诱导借贷消费、围堵强迫交易、虚假宣传多项违规。 现正式要求: 1. 全额退还我合计16000元所有费用; 2. 解除全部拍摄合同,无条件删除我所有照片、底片,不得留存泄露; 3. 若拒绝退款,我立刻提交12315、市场监管局投诉、报警并起诉,所有法律后果由门店承担。 本人持有完整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借贷记录,证据完整。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