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扣违约金,退费遭拖延
8月20日,在微信上看到该机构的宣传广告,因学历提升加了该机构老师的微信,付了4980的学费。付完后,我在小红书上看到有帖子说该教育机构不靠谱,被坑了。害怕自己也被坑,所以向该机构要求退费,当时还没签合同。但该机构一直找托词,21号该机构售后联系我,说退费要走流程,要1-3个工作日才能出方案。一直到8月26日,退费方案才出来,说我违约,只退65%,要付35%的违约金,关键是我都没签合同,哪里来的违约。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涉骗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诱导消费及涉*问题投诉
我于2025年7月29日在微信公众号看到类似教育公众号广告发布的助学升学信息(现广告已被删除),添加了企业微信联系,全程都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报名注册,并缴纳了598元注册费。签订了《网络培训服务协议》的合同。还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绑定银行卡,申请分期贷款5382元,共9期。
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就读,马上跟销售人员反馈提出解除合同,终止贷款这一系列退班退费情况(时间在报名成功不到1小时内提出)销售人员让我加售后人员进行退班退费,售后表示要1-3个工作日内给出方案。后来通过上网了解,此涉嫌虚假宣传,对方故意在拖延时间,我才清醒过来可能被诈*,马上催促对方给出方案。对方给的方案是因我个人原因违约,要扣除30%违约金,而且分期贷款也不能取消,要我按期还完才能退费给我。我在1小时内申请解除会同和终止贷款,对方只帮我注册报名,就要收我598元注册费。什么学习服务都没有享受到就要扣我30%的违约金。分期贷款成功也没有收到任何的银行贷款短信和电话。而且我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的贷款合同,但在学易分期贷款里却有我签字和盖章的多份相关贷款合同,这属于伪造。我合理怀疑对方隐瞒事实,伪造本人已经货款成功的证据,欺*我。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是个刚大专毕业不久的学生,原本想着提升学历,但因特殊原因无法就读。解除合同和终止贷款对方却要扣我30%违约金,还不能终止贷款。还说超过7天解约的要扣65%,说没解约的话,后面就会计算服务费和开课费了。态度太恶劣了,我也无能为力还这笔贷款,这件事使我处于焦虑状态,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平台介入帮助处理解除合同,终止贷款等退费退班问题。谢谢!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违约金并诱导分期付款
本人于2025年8月27日签定启慧育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影视AI剪辑课程培训合同,费用为6580元,并办理的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并未明确告知分期付款会有违约金这项规定,而且表明不需要看合同,且合同中不将此项加粗为明显规则条款,隐瞒有违约金这一项事实。本人次日2025年8月28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但该机构在退课的同时,无理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中违约金是填补原则,而我是对公司未造成实质性的损失,而我还没有开始进行课程学习,并没有造成他们任何损失,而他们却依然让我赔付违约金,本人认为该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强制交易和价格欺*,此外,本人为在校大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公司放贷,互联网消费贷款,该机构为我办理分期付款的行为本身涉嫌违规,现诉求要求该机构无条件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免除一切未发生的费用违约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培训贷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涉嫌诱导消费与合同欺诈
本人2025年8月14日,通过微信兼职广告在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报名影视ai全能课,费用6580元。约课老师以直播形式宣传名额有限,拿学员成果诱导我说可以边学边接单,包教包会,不会的单子有老师兜底,不断诱导催促我尽快交定金300元,我以本人失业为由被特批100入学,交完钱给我发一个二维码,引导我到第三方机构登科教育悦分乐微信公众号(励行教育科技(武汉) 有限公司)分期付款支付学费,没有开发票。随后又签署一份协议,并且签合同时,与对方正在进行通话,对方不断催促让我直接签署,却隐瞒关键合同条款,违约金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在听了三节直播课后,发现课程质量不行,没有逻辑性,便到网上搜索其公司,发现好多投诉,想到可能被*了,以课程质量申请退课,之后与机构协商退费,约课老师将我引导至售后人员处,售后人员与我进行微信语音电话,提出退课需要支付违约金30%,并且合同里没有违约金的具体内容,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要求我支付违约金1974元 支付贴息522元 课时费1462元 共计3958元 在我协商退课时,要求不许再开新课程,对方仍旧开新课并都算进课时费里。且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没有资质,教授课程老师所在的武汉亦立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不包括教育培训。诉求:解除与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培训合同,停止悦分乐分期贷款,恢复征信,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可以扣除已学课时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违规分期与强制收费投诉
本人于2025年8月22日与启慧育贤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签订影视ai剪辑课程培训合同,费用为6580元,并办理了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并未明确告知分期付款会产生额外利息,合同中亦无此明显规格条款。本人于次日(2025年8月23日)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解除合同申请,但该机构在合理退课的同时,无理要求我支付合同外的“利息”1568元,并且不同意出示机构为我支付这笔钱给金融公司的银行流水证明。本人认为该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强制交易和价格欺*。此外,本人为在校大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该机构为我办理分期贷款的行为本身涉嫌违规。现诉求:要求该机构无条件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免除一切未发生的费用。(包括其单方面声称的利息。)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涉骗
已完结
投诉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霸王条款
我于7月29日在当地人才网上看到信息,本着当地人才网不会*人的想法报名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自考课程,支付了598元注册费,目前还未注册考籍,签了第三方分期协议,总共5980元,在签订过程中对方没有告知我违约金,并且承诺不过包退,就放心签订了,但后期我一节课都没上,一点服务都不存在,督学班主任也没有进到相关义务,25天后我提起解除学习合同,立马查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教育咨询公司,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且该公司宣传“圆梦助学”,有国家补贴学费,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因此我立刻申请退学退款,我未上到任何课程,但是该公司要求付30%违约金才能退款,我认为不合理。
课程未实际履行,机构无明显损失,30%违约金远超合理范围,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即使是诉讼也是主张违约金5-10%。
未开发票。机构隐瞒关键合同条款,违约金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引导我到第三方机构易单通微信公众号分期付款支付学费,没有开发票。提出退课需要支付违约金30%,并且合同里没有违约金的具体内容,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其次合同上并没有加粗标明违约金这个条款,并且报名时也没有提示清楚,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若合同是培训机构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且未对高额违约金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学员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未开课却扣高额违约金),否则内容无效。并且该合同关于消费者权力地方都是被限制的,加了很多责任,大多是霸王条款。
我多次与机构协商无果,对方坚持高额违约金
我的诉求是要求机构降低违约金比例到百分之五(或全额退款),并解除分期,按公平原则处理退款事宜,烦请协助调解,谢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教育培训诱导消费及涉*投诉
本人于2025年8月23日添加了一位影视后期的周老师,对方在了解我具备PR和AE 基础后,推荐我参加免费的“新手岗前培训”,内容涉及接单流程、实操案例和结算方式,并承诺可先从简单剪辑单子开始承接。因家庭经济困难,急需兼职收入,我对此产生兴趣。
随后,对方通过直播课宣传课程原价9580 元、限时优惠价6280元,并称有15个名额可享300元特价及分期付款,声称可通过接单还款,还展示学员收益截图。我表明经济困难后,老师以“特批100元”诱导我报名,不断强调“接单就能赚回学费”,并承诺第一个月可赚700元左右。最终我支付100元给“登科状元影视剪辑中心”,并扫码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分期。
在签订合同时,发现甲方为“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分期总额6580 元、分9期还款。事后我查询该公司发现存在类似投诉,怀疑被*。现要求:1.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两份培训合同;2.终止鸿蜂月付分期贷款(6280元);3.退还贷款额度6280以及100 元费用;4.删除本人全部个人信息并保证不泄露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被诱导参加影视剪辑培训并办理分期贷款
本人于2025年8月23日 添加了一位影 视后期的周老师,对方在了解我具备PR和AE 基础后,推荐我参加免费的“新手岗前培训”,内容涉及接单流程、实操案例和结算方式,并承诺可先从简单剪辑单子开始承接。因家庭经济困难,急需兼职入,我对此产生兴趣。
随后,对方通过直播 课宣传课程原价9580 元、限时优惠价6280元,并称有15个名额可享300元特价及分期付款,声称可通过接单还款,还展示学员收益截图。我表明经济困难后,老师以“特批100元”诱导我报名,不断强调“接单就能赚回学费”,并承诺第一个月可赚500元左右。最终我支付100元给"登科状元影视剪辑中心”,并扫码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分期。
在签订合同时,发现甲方为“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分期总额6280 元、分9期还款。事后我查询该公司发现存在类似投诉,怀疑被*。现要求:1.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两份培训合同;2.终止鸿蜂月付分期贷款(6280元);3.退还100 元费用;4.删除本人全部个人信息并保证不泄露。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问题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以及添加好友等方式发布“零基础”“学完月入千元”等虚假广告,承诺与多家设计企业合作分配兼职资源。本人缴费后,发现所谓“合作企业”均为空壳公司,兼职接单渠道完全失效,课程内容粗制滥造,与宣传严重不符,涉嫌欺诈消费,且只要点击该课程,均显示课程完成度为百分之百,该公司后台统计数据存在极大的恶意篡改问题,对这一重大问题选择避而不谈,为了更高利益选择故意隐瞒消费者,且在消费者提出质疑以及发送明显的造假信息后仍然一口否认,选择避重就轻。
2. 欺诈签订霸王条款合同
签约过程存在恶意隐瞒:销售人员以“限时优惠”为由催促签约,并且不断的发送以高额的流水记录为主的造假图片吸引本人,对后续的接单负责,以及最基本的切实保证都没有以正规的书面通知或者文本形式提供给消费者,并且拒绝提供电子合同审阅;合同关键条款(如“退课需支付违约金”“贷款分期不可终止”)被刻意隐藏,仅以灰色小字标注,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违反《民法典》第496条。
条款显失公平:合同规定“开课7日后不退费”“退费按原价扣除课时费”(实际缴费为优惠价),意图通过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解除权,属无效霸王条款。
3. 违规诱导学生办理网贷
本人为在高考毕业生,无独立收入来源。贵公司明知此情况,仍联合xx平台诱*办理12期贷款(总额xx元),年利率高达18%。此举直接违反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通知》中“严禁向无收入学生营销贷款”的监管红线。
4. 恶意威胁拒不解约
提出退课后,该公司伪造“违约金”条款,并恐吓“不还款将上征信、起诉追责”,导致本人承受严重精神压力。实际未上课时占比90%,却不解约,显属恶意侵占。
法律定性及诉求
1. 法律依据
合同撤销: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合同应撤销并全额退费。
霸王条款无效:限制退费权、高额违约金等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依法无效。
违规放贷:向学生推销网贷违反银保监办发〔2021〕28号文,贷款合同应终止。
2. 具体诉求
1. 立即解除培训合同及贷款协议,撤销征信不良记录;
2. 行政处罚: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违规放贷立案查处;
公开道歉并整改合同,停止针对学生的欺诈行为。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涉嫌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
本人2025年8月12日,通过微信兼职广告在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报名影视Ai全能课,费用6280元。约课老师以直播形式宣传名额有限,拿学员成果诱导我说可以边学边接单,不会的单子有老师兜底,催促我尽快交定金300元,但我还是犹豫,随后老师又说可以为我申请定金优惠,优惠后定金为100元 ,随后我支付了90元(V优惠后的价格)交完定金后推给我一份合同进行签字,却隐瞒关键合同条款,违约金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引导我到第三方机构悦分乐微信公众号(励行教育科技(武汉) 有限公司)分期付款支付学费,一共分9期支付学费,没有开发票。自己后来想到可能被*了,加上我本身也不想学了,以个人原因为由申请退课,老师说帮我联系售后,之后与机构协商退费,约课老师将我引导至售后人员处,售后人员与我进行微信语音电话,提出退课需要支付违约金30%已经替我缴纳的分期付的手续费,并且合同里没有违约金的具体内容 此外分期付款售课老师并未向我详细介绍分期付款需要的手续费以及违约金,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诉求:解除与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培训合同,并退掉已经支付费用,可以扣除已学课时费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