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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舒适堡其旗下健身卡,提出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损害当事人利益!
2017年1月7日,本人办理了一张上海保利健身有限公司旗下健身机构——舒适堡(上海市紫荆广场店)的为期40个月的全时段健身卡,价格为2330元。
2017年5月17日,本人因即将搬家原因迫不得已转让本人的健身卡,并于当天下午和购卡人一起前去办理紫荆广场分店办理转卡手续。按合同要求,需付给健身房办卡原价20%的费用即466元作为手续费,我们也赞同。
当时本人与购卡人共同办理手续后被告知总部需审核,我们要等一个月。但是随后当天晚上八点左右,本人接到健身房电话,被告知,本人的全时段健身卡若转卡只能转成得繁忙时段卡(即周一至周五下午五点至八点不得入内),合同上并没有相关条款,这严重损害本人及购卡人的利益,本人跟其工作人员沟通许久,其一直说这是公司那边新下来的规定,之前也有几个人转卡也是只能转成非繁忙时段。我对其工作人员的说词表示严重怀疑,公司若有相关条款且经其手办理过跟本人相似的案例,怎么可能突然忘记,在我们初次一同办理手续的时候不说他们公司的规定,等我们都回来了才电话通知我?
按道理我的卡本就是全时段卡,转让费付过20%,按照合同也没有理由由全时段卡转成非繁忙时段!
协调不通只能通过这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