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善服务”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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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通信拒绝注销号码
我这有4个号码需要申请销户,平台却不给我注销,分享通信客服电话打不通,打了一个小时都没人接,我在分享通信公众号里面申请注销老是提示业务上限,我都没有办理过业务,居然说业务办理上限,就是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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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平台违约金问题
定了4月30号阳朔妙在山野民宿,24号联系平台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出行,沟通取消入住订单,平台拒绝取消。28号协商了一天平台给出的方案是扣除违约金80%,这个违约金是平台规定的吗?这么离谱? 我希望平台尽快协助退款,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 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 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 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 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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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猪拒绝全额退款
我在4.28 23:24下单了5.3-5.4出行的祺园小筑民宿(婺源高铁站)后续定返程高铁,均无票实在无法出行,商量之后选择订单退款,在退款其余酒店和高铁的时候均正常退款,但在4.28 23:38,仅仅距离下单14min时间退款祺园小筑民宿(婺源高铁站)商家拒绝退款,电话商家沟通店家说不可取消,购买时在页面未注意到不可取消,且无损失情况下侵犯了我的权益需要投诉需求全额退款 相关法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旅行社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商家制定的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是以格式亏蔽和合同或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属于霸王条款。 无论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消费者“不得取消”条款的内容,都无法改变该格式条款的违法属性。消费者与商家不仅在订立合同时享有自愿、平等、公平等权利,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时也依法享有这些权利。消费者虽然在订房后预付了全部款项,但尚未入住酒店,酒店也未履行合同义务,未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消费者行程有变,不能再前往酒店入住,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商家就应该正视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在平等基础上与消费者协商订房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 消费者提前告知商家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时间较早,不影响商家的房间服务再次销售,没有给商家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该无条件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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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手机退货问题
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手机,因为开机说我激活不能退货退款,事先说明,他们上面标明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我并不知道开机就是激活后不能退,但是他们又同意了我的退货申请, 同意退货申请,又拒收商品,且退货商品无任何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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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平台演唱会重复购票问题
我于2024年4月28日在猫眼平台购入华晨宇火星演唱会实名电子票,同一时间内以同一个身份证信息在另一个平台大麦购入了同场演出的票。由于电子票强实名特殊性无法转让,只能退款,两个平台也没有沟通好如果是同一个身份证购入同一场演出的票务怎么解决。身为消费者,我目前面临着花了钱,也确实认了证,却由于两个平台的霸王条款,没办法获得我相应的服务,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根据目前已知信息,两个平台只能给我提供入下解决方案:一、其中一个平台出票,另一个平台自动退款退票。二、两个平台在不和我商量的情况下直接把我的票全退了。身为消费者,我希望得到第一种解决方式,但是目前猫眼平台拖着未给我任何答复,很有可能让我面临着第二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完全是由于两个票务平台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关系,同一场演出却不互通票务信息,导致消费者出现同一场演唱会,同一个实名认证,同一个身份信息,居然出现重复购票的情况!平台理应在条款中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是在购票前的消费者须知里,却给了一个完完全全的霸王条款,既“出现不同平台重复购票导致的不能退票、不能退款和不能入场情况,造成的损失消费者自行承担”。此条款让消费者若想获得服务,就只能被迫同意。但完全违反了文旅局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的有关规定。我的诉求是,保留另一平台大麦的正常出票,猫眼开通退两个平台不能在不和消费者沟通的前提下,私自把票退给消费者。应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做到票务退改公开透明,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获得服务的权利。再次重申一遍:保留我原本就有的另一平台的票,猫眼退票,霸王条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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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fun出行活动退款纠纷
我于2020年1月参加了充值200赠200的活动。后因体验不好加上gofun实在口碑太差,便想退回剩余的161元(其中一半为赠送),因此我申请退一半即80元给我即可。但客服说,不退,说规则是先消耗本金,再消耗赠送。显然,这是一种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况且,当时注册时,我并不知情,商家也没有特别告知。因此,我特来投诉他们,希望拿回应得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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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霸王条款投诉
霸王条款, 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设置霸王条款,搞什么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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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不退款商家不发货投诉
拼多多不退款商家不发货不退款?????????我的电话187****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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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售卖无标识插排存在质量问题
我于2024年4月21日在京东平台上的五创家装建材专营店购买的插排共计714元,收到货发现此插排的线上并未有线芯规格标识,我在京东平台申请了纠纷单,另外商家出示的插排3c认证上的生产地址等信息与营业执照上的不符。我要求京东专员依照平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进行依法补偿,可是京东专员说他不懂不给处理,说商家出示了3c认证。可是商家插排线上没有规格标识,另外3c认证上的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应当具备使用性能、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如果插排线没有标识线芯规格说明,就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标识和说明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第2-7部分:延长线插排的特殊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制造商应在产品本位和/包装单元上标识接线横截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这意味着,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身份和经营资格的重要证明文件,其上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其次,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如果3C认证上的生产企业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不符,这意味着存在虚假认证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生产的可能性,这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信息真实性的要求,还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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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候补订单取消未退款
购买南宁开往上饶方向的T26火车的候补票 已经取消候补订单,但是只退单没有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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