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验机不实诱导购买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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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转转*台购买联想 Thinkbook plus G3 笔记本(主机编号:YX05J8G1 订单号:199****84****374437),支付价款 3858 元,购买初衷是给孩子练*画画,该机型 4096 级压感手写功能为核心需求。收货后发现手写笔无法弹出,随即联系联想官方客服核实,竟被告知案涉机器为联想内部员工领用机(企业办公资产),非国行正规零售渠道商品,无出厂维护信息,无法享受官方保修及 7×24 小时电话响应等品牌权益 —— 而非转转商品宣传页 “购买渠道:国行” 及验机报告标注的 “过保”。后经联想官网查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多名工程师核实,均确认上述事实。 我当日向转转投诉,*台仅同意退货退款 + 补偿 200 元,拒绝承担欺诈责任。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主张退一赔三,理由如下: 1.隐瞒商品真实属性,侵犯知情权。转转作为专业二手*台,回收规则中明确区分 “非零售渠道主机”“序列号与官网描述不符” 等类别,说明其知晓该类机器存在渠道瑕疵,但验机报告未如实标注 “员工领用机”“非正规零售渠道” 等关键信息,反而以 “购买渠道:国行” 模糊概念,诱导我误以为是享有完整权益的正规国行机。 2.虚假标注保修状态,构成欺诈。验机报告谎称机器 “过保”,但官方明确拒保原因是渠道违规而非过保,转转明知保修权益异常却刻意误导,导致我陷入错误认知并购买。 3.利用信息差赚取高额价差,侵害财产权益。正规国行机因完整品牌权益,二手市场价高于非正规渠道机型 20%-30%,转转以正规国行价格售卖无保修、无核心权益的员工领用机,涉嫌不当获利。 4.验机流程形同虚设,虚假检验误导消费。案涉机器手写笔无法弹出(核心功能失效)、机身存在肉眼可见色差,转转验机报告却标注 “屏幕触控正常”“未检出部件更换”,未履行基本检验义务,进一步佐证其欺诈故意。 转转的系列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恳请支持退一赔三诉求(退款 3858 元 + 赔偿 11574 元),并由转转承担全部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