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未履行信息修改义务且客服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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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月在携程购买了订单号为1128141****10612的套餐商品,总价3266.62元,其中包含一张演唱会门票、一间双人大床房。在预定时因只购买了一张门票,在酒店预定环节没有填写两名入住人的完整信息,只提交了本人(即预定人)的个人信息(见图1入住凭证)。 因行程安排,本人无法办理入住,希望能添加另一位入住人的个人信息,以便其先行入住。为此,本人于12月11日首先联系了酒店方(香港维港凯悦尚萃酒店),通过邮件沟通,得到了肯定回复——酒店方表示已联系代理*台,只要通过代理验证,就可以通过酒店方直接增加入住人(见图2酒店回复邮件)。 为跟进流程,本人联系了携程方,希望能够配合酒店方一起进行信息修改。然而携程方人工客服(工号795481)却态度恶劣,坚持该酒店套餐不可修改入住人。 本人认为,携程方存在以下问题: 1、未充分告知退改限制,侵犯知情权 门票+酒店的捆绑销售模式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进行有效的信息核对】。购买时携程仅在酒店下单页面下方用小字标注“不支持退款及修改”。预定成功后的政策说明也含糊不清,“无法自助修改”存在歧义。(见图3) 2、霸王条款,售后态度消极恶劣 携程客服在我反复强调【已与酒店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拒绝配合,踢皮球打马虎眼,未履行销售方的相关义务。 对此,本人的诉求为: 1、携程客服道歉。 2、携程方配合酒店方验证,完成入住人信息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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