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恶意出票并收取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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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1月6日在携程网上购买北京-三亚-北京往返期票,具体信息如下, 订单号为,1128145****48503 总金额为10014, 乘机人一共3人,姓名包括:李超,李若瑶,耿楠楠, 往返航班号为:北京-三亚 MF8393; 三亚-北京CZ8805。 截止到1月14日,北京-三亚机票一直未出票,在这期间我多次和携程沟通,催促出票,一直没有结果。所以我在1月14日下午,在携程APP上操作,取消这个北京-三亚-北京往返订单。在我操作完成后,携程直接完成北京-三亚MF8393航班的出票,并告知我订单取消失败。如果需要退票,则需要支付给航空公司相应的退票费。我认为在这个事件里,携程有如下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 购票后不及时出票,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通过消费者购票以及其向航空公司购票的时间差,取得买卖机票差价的利润。其作为第三方*台,不应该违法赚取买卖差价。 2. 在我操作取消订单后,强行恶意出票。并要求我重新取消订单,并支付退票手续费。在我向他们沟通协调后,他们给出商家霸王条款,指出携程有权利取消订单失败。 我希望 1 携程承担北京-三亚退票产生的退票手续费。原因是,我取消订单在前,携程网出票在后,退票手续费是携程网恶意操作而产生的。 2 携程承担北京-三亚退票手续费。因为我在携程购买机票的订单是北京-三亚-北京往返机票,只有一个订单号1128145****48503。其中北京-三亚机票一直未出票,订单未完成。本人在订单未完成状态,取消订单。相应的手续费也应该由携程承担 希望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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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2960元
投诉编号:
10037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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