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票成功未有效通知致损失
网友保保_03jBHq7K
一、事件经过 2025 年 12 月 20 日,我通过携程 APP 提交*票订单,预约购买 2026 年 1 月 3 日威海至上海的高铁票,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及费用支付。 2026 年 1 月 2 日凌晨 5:13,携程*台显示*票成功,但未通过短信等可靠渠道通知我,仅发送了微信服务号推送。 由于微信服务号推送信息默认折叠,不主动点击进入完全无法知晓,我直至列车发车后才发现*票成功,此时已过退票及改签时限,导致车票完全作废。 事件发生后,我先后三次联系携程客服反馈问题,要求*台承担相应责任,但客服均以 “已完成通知义务” 为由推脱,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二、投诉理由(*台存在的核心问题) 1. 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携程作为购票服务提供方,确保*票结果有效触达用户是核心义务。微信服务号推送易被折叠遗漏,不能作为唯一通知渠道,而短信是更直接、可靠的通知方式,*台未发送短信导致信息未触达,存在明显服务缺陷。 2. 服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未保障用户出行权益。铁路 12306 等正规购票渠道均明确通过短信通知购票结果,携程仅采用单一易遗漏的推送方式,且未提供发车提醒等关键信息,不符合票务服务的基本规范。 3. 售后态度消极,拒不承担责任。多次沟通后*台仍推脱责任,未正视自身服务过失,违背了经营者应尽的售后保障义务,损害用户合法权益。 三、投诉诉求 1. 要求携程*台全额退还该订单购票款项(金额:412元),弥补因通知失效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2. 要求*台整改票务通知流程,增加短信通知作为必选项,完善发车前提醒功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我已保存订单截图、*票成功时间记录、客服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随时提供佐证,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督促携程履行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