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丢件且未及时通知
网友保保_xFZnzF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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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30日使用圆通快递(单号YT25****5628828)进行寄件,物品为日用品及衣服,价值约为510.79元,该快递于2025年12月30日丢失,直至17日我主动致电网点快递员方得知丢失损坏,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人联系告知快件损坏丢失的情况,网点的不作为导致事情愈演愈烈,我申请等价理赔,但是官方客服踢皮球,处理态度也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一拖再拖,事情已经过去了22天没有实际的解决方案,该事情我认为我没有任何责任,圆通快递既然已经揽收快递就有义务和责任保管快递并保证快递的按时安全到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我的诉求要求照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