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诱导办卡恶意扣费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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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在学校四川泸州办理了一张归属地为四川南充的中国电信套餐卡,办卡时被工作人员要求充值150元,但该卡自激活起流量始终无法正常使用,多次反馈后电信工作人员承诺处理,却拖延一周未解决。因本人在校急需流量,无奈将该卡停机。 停机后,150元充值款未被退还,反而被电信逐月不定时扣费直至扣完,后续还产生数月欠费。本人多次要求注销该卡,电信以“需缴清欠费”为由拒绝,却拒不退还150元充值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二、核心问题与证据 1. 服务严重违约:办卡后流量功能完全失效,电信承诺处理却长期推诿,未履行基本服务义务,导致本人无法正常使用卡片,150元充值款未产生任何有效消费。 2. 恶意扣费与强制缴费:在卡片无法使用、本人未实际消费的情况下,电信擅自逐月扣划150元充值款,还要求本人缴纳无实际使用产生的欠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3. 诱导签署电子合同:办卡时,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电子合同条款、未说明卡品功能及违约责任,仅以“办卡必走流程”为由诱导本人签署,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4. 故意逃避责任,区别对待沟通:本人向12315多次投诉,明确提供有效联系电话183****0671,并强调“勿拨打涉事电信卡号码”,但电信始终以“联系不上”为由推诿处理;仅在催缴欠费时,能精准打通该有效号码,本人已留存电信催缴通话录音,可证明其故意逃避责任的行为。 5. 长期拖延不解决:自首次投诉要求退费、注销卡片至今,已拖延两三个月,电信始终以借口敷衍,未给出任何合理解决方案。 、申诉诉求(明确、合法、可落地) 1. 全额退还本人办卡时充值的150元费用; 2. 立即注销涉事电信卡,本人无需缴纳任何无实际使用产生的欠费; 3. 电信方就服务违约、恶意推诿、不合理扣费等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致歉; 4. 责令电信整改此类违规行为,杜绝诱导办卡、强制扣费、推诿扯皮等问题。 欺诈情形(适用退一赔三):办卡时未告知电子合同条款、诱导签署;明知流量用不了仍让你充值150元并持续扣费;处理问题时故意拨打停用号码推诿,催缴时却能打通有效号码(有录音佐证),这些可认定为欺诈,按《消保法》第55条,可要求充值150元的三倍赔偿(450元),因不足500元,可主张最低500元惩罚性赔偿。 ◦ 违规扣费(适用双倍返还):未经你同意、在卡无法使用的情况下逐月扣150元,直至欠费,按《电信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