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虚构票面价隐瞒差价涉嫌欺诈
网友保保_56c24ec9
审核中
我们一家四人于2025年1月18日通过携程APP购买了上海至新加坡往返机票。携程*台在销售页面展示的票面价格为2201元/张。购买时,使用了账户内的优惠券(250元/张),实际支付金额为1951元/张,四张机票共计支付7804元。 订单出票后,我们在新加坡航空公司官方网站,通过 【机票和收据】 功能,查询到4人名下客票的官方客票收据。该收据清晰显示,新加坡航空为客票核定的 “机票总额”为2115元。 携程作为销售代理,向本人隐瞒了其向航司采购的真实成本(2115元),虚构了更高的“票面价”(2201元),并收取了其中未作任何说明的86元差价。此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知情权与禁止欺诈的规定,同时直接违反《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必须按照实收票款填开机票”的行业强制规定。 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本人要求: 1. 退还4张机票的欺诈性差价,共计344元。 2. 就欺诈行为支付惩罚性赔偿,以本人实际支付的总价款7804元为基数计算三倍赔偿,共计23,412元。 以上合计,要求携程赔偿23,7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