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顿酒店客房现粪便及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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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虹桥会展中心希尔顿花园酒店严重卫生恶疾与服务欺诈的投诉详述酒店名称:上海虹桥会展中心希尔顿花园酒店入住时间:2026年1月30日 - 2026年1月31日历史入住记录:*半年内第3次入住(共4晚),此前从未有过投诉记录。一、 投诉事由:客房内存现粪便及二次交叉污染本人于2026年1月30日晚21:25左右办理入住。在进入房间(未进行任何行李整理或休息)并准备使用卫生间时,发生以下恶性卫生事件:初次发现(21:32): 本人发现马桶圈上沾有明显的、干涸的疑似粪便痕迹。为确认污渍性质,本人用手触碰并尝试擦拭,发现极易抹掉,确认为排泄物残留。作为消费者,入住星级酒店竟直接接触到上一位住客的粪便,此事令我极度恶心并产生了严重的心理生理不适。本人立即拍照留证(有照片显示时间为21:32及21:34)。酒店处理不当与二次污染(21:40 - 21:50): 本人随即致电前台,前台态度冷漠,无任何歉意,仅表示派客房阿姨打扫。约十分钟后保洁人员到达,面对明显的污渍,该工作人员竟嬉笑表示“没看出来”、“太小了”,态度极不严肃。 更为严重的是: 在该保洁人员使用工具刷洗马桶并冲水离开后,本人再次检查,惊恐地发现马桶水面上竟然漂浮起一层新的、原先没有的粪便状絮状物(有照片留证)。合理推测: 结合保洁人员打扫后反而更脏的情况,本人有理由怀疑该酒店存在严重的卫生操作违规:可能性一: 保洁工具严重混用(如使用刷洗过马桶内部的刷子直接刷洗马桶圈,或刷子本身未消毒),导致交叉污染。可能性二: 排污系统存在反涌或严重清洁*角。 无论哪种情况,都证明该酒店卫生状况完全不达标,存在传播疾病(如通过粪口传播的甲肝、幽门螺杆菌、诺如病毒等)的巨大风险。二、 我的诉求鉴于该酒店存在严重的生物卫生隐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若酒店故意隐瞒卫生问题,消费者可主张3倍房费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污染物品造成精神损害(如血迹、体液残留),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卫健委对无卫生许可证或卫生不达标的酒店,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 本人诉求如下:全额退还 1月30日晚的房费。针对本人遭受的健康威胁及精神损害,提供合理的额外赔偿。酒店书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