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加盟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AYyCN0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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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9日,本人携带35.74克旧金到老凤祥加盟店“澜沧金楼”(地址: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1号天隆商城F1),明确要求“以克换克”置换手镯。店员全程只计算抵扣金额,声称免去4000多元工费,但刻意隐瞒新手镯实际克重,未告知“一口价”与“按克计价”的区别,并诱导本人补差180元另购项链。交易过程中,标签及小票均无克重信息。 2月26日,本人母亲到店询问置换规则,店员仍只说“可以用同价格换”,继续回避克重。4月6日,本人到店要求称重,发现手镯仅14.66克——35.74克旧金换回14.66克,克重缩水超过一半。小票加盖“同类饰品调换”章,限制只能换一口价产品,属于霸王条款。 本人到店交涉,老板明确拒绝处理,店员态度冷漠、冷嘲热讽。该店行为已侵犯本人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诉求: 要求商家按“以克换克”原则补足35.74克足金(工费由商家承担),或按当前金价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