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豪泰徐州店保洁丢客户私人物品且推诿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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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我要投诉格林豪泰(徐州金山桥大厦金桥路店),我在智行火车票上预订了该酒店2026年4月4日至4月6日的一间大床房。 期间我的私人物品被保洁打扫卫生时丢掉了,酒店拒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且处理问题时态度很差。 此次入住我只携带了装东西的袋子和我背的小包,在4月5日上午11点多离开酒店后,直到晚上23点多我才与我朋友返回酒店,进门之后我就发现我放在地上的橙黄色袋子不见了,当时我给前台打了电话,询问是不是打扫卫生时将我的袋子丢掉了,前台说保洁下班了,第二天帮我问,但是一直到4月6日中午13点左右即我退房之前,并未有任何工作人员向我告知询问结果。 4月6日中午13点左右,我和朋友去前台退房,询问了这个事,我记得当时前台给我的回答是袋子里没有东西,我说我的袋子里有充电器,卷发棒的盒子,一包卫生巾(还有一包湿巾,当时忘了说),前台一直说保洁没有发现袋子里有东西,一直推卸责任,就这样一直翻来覆去的说这个问题。 过了一会来了一个男工作人员,应该是酒店经理,前台和他一起查询了酒店走廊监控,随后叫我去看,监控里可以看到保洁打扫卫生离开房间时手里拿着三个袋子,两个酒店*桶的透明袋子,一个橙黄色的我个人的袋子。黄色袋子是敞开的,我并未在监控里看到保洁有任何检查袋子里是否有东西的行为,我向他们指出之后,他们说如果保洁在房间里检查了我也不知道,一直推卸责任。男工作人员说监控里看不到我的袋子里装了什么,难道所有进酒店的人东西都要放在透明的袋子里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吗? 交涉期间,他们一直说可能是我自己弄丢了,可是这个是我备用手机的充电器,且我带了充电宝,在有充电宝的情况下,谁出去玩会带着充电器,还是备用手机的充电器?还有卷发棒的盒子,一个盒子我也要随身携带吗,那我定酒店的意义是什么,他们连顾客的财产也保护不好。 同时,女前台一直在说有一个顾客的手机丢了,结果发现是落在饭店了里,请问手机和充电器一样吗,手机属于随身携带的物品,充电器也是吗? 后面房间打扫好了,我和这两位工作人员前往房间检查我的东西是否在房间的角落里,在酒店走廊遇到了打扫卫生的阿姨,男工作人员询问她昨天是否看到了这个袋子,保洁说看到了,像个外卖袋,这是否说明她当时并未检查我的袋子里有什么东西,因为袋子里根本没有任何食物,这是否说明就是酒店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了这个事情。 字打不下了,下面的事在第一张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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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堂之后,男工作人员询问我要怎么处理,我说就把这些东西的钱给我赔偿就行了,我当时给他看了我的购买记录,加在一起大约30元,他同意了,但还是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由于我下午还要赶高铁,我懒得和他们再掰扯,想着赔了这30块就算了。 但是,这个男工作人员要求我给他们写好评,我拒绝了,我说我肯定会写差评的,他说这样的话他没办法给我赔偿,这本来就是酒店的工作失误,赔偿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我只要了丢失的东西的钱,难道我讹他们钱了吗?此时,女前台在旁边说那就报警吧,我当时真是气炸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是看我好欺负吗? 由于我下午还要赶高铁,我实在懒得为了30元和他们扯皮,于是我和我朋友离开了酒店。 这件事发生期间,酒店工作人员全程态度敷衍,一直推卸责任,而且这个女前台服务态度真的一言难尽,是没经过培训就上岗了吗? 本人没有必要因为30块钱的东西找酒店麻烦,只是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可是酒店方一直推诿责任,且服务态度极差,住了这么多次酒店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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