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昆明路店诱导一口价换金缺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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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6号晚上22点左右在昆明路际华广场一楼老凤祥用7.07克,工作人员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诱导消费者以7.07克黄金置换了不到4克的项链,换金当天工作人员未给标签和票据以及发票,不知道项链克重,第二天去要了标签,要求称重才发现只有不到4克,去找她态度不好,不退不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公正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一般黄金一口价并且不给上秤或者说付完款了之后才发现重量不对,就是违反了第10条,消费者的公*交易权受到损害,一口价与正常的克重相差太多,买的时候不告知克重属于不公正计量,且一口价(高于市场正常合理价格),属于价格不合理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