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5233元拒退
网友保保_TOriyh18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未成年人[李新涛](身份证号:410881*********772,出生日期:[2026年10月12日],未满18周岁)的法定监护人。 [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9日]期间,孩子在我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人手机/支付账户,在被投诉人运营的《地铁跑酷 游戏(账号:[游戏账号])内多次充值,累计金额:人民币[5233元]。 充值项目为游戏点券、皮肤、道具等。我发现后,多次通过游戏客服、官方渠道申请全额退款,被投诉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处理。 依据《民法典》第19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大额游戏充值未经监护人同意/追认,该消费行为无效; • 被投诉人作为游戏运营方,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消费审核、退款义务,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 此前我曾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投诉,该局告知主体、管辖错误,指引向被投诉人属地(宝安区)监管部门重新投诉。 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人全额退还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款:人民币[5233元]; 2. 依法对被投诉人侵害未成年*益、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的行为予以查处、整改; 3. 督促被投诉人规范游戏充值、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