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系统延迟未停网致569.81元天价流量费,投诉退费
网友保保_Zp9Qpt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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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4月21号下午使用手机上网时收到移动运营商发来的流量超出提醒,且已经产生费用569.81元。由于运营商系统的延迟,导致本人在流量已经用尽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上网服务,随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巨额套餐外流量上网费用随后强硬停机干扰了我的正常使用。本人认为,运营商可以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上网功能,但运营商并未尽到以上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买下或者不买下任何一种产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