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台机票价格欺诈,同航班价差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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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去哪儿*台购买的5月2日长沙飞西宁湖南航空A67253航班,购入时机票价格540元,最终加燃油费两人实际支付1400元。现发现同一航班去哪儿*台实际行程价仅488元,同时航旅纵横和湖南航空官网也仅500元,最终加燃油费两人价格也只用1316元。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该办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 已经多次找去哪儿客服*台反应过,但*台不作为。基于以上侵权行为,我要求*台赔偿差价,退一赔三,两人差价总计1400-1316=8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