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加盟店未告知商品真实信息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eu7INm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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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7日前往厦门市集美区东云福珠宝店(周六福加盟店),初衷是维修旧项链。当时我带着一岁多的年幼孩子,精力主要在照顾孩子上,无法仔细核对商品信息。 在店员的引导下,我以旧换新购买了“金750玉髓套链”一件,以旧项链抵扣1000元后实付5283元(标价6283元)。 购买前,商家未主动出示任何鉴定证书,也未告知商品的总重量、金重等核心信息。 我是第二天(5月28日)再次返回门店,才索要到了发票和鉴定证书。证书显示该商品总质量仅为1.58克(含玉髓、钻石及18K金全部重量)。 商家在交易前未履行提供商品真实信息的合同义务,且明知我带着年幼孩子、处于注意力分散的特殊状态,仍不告知关键信息,导致我在无法判断商品实际价值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 该商品实际金重极少(预估仅1克左右),5283元的售价与实际材质价值严重不符。我原本只是来维修旧项链,店员未积极处理维修诉求,而是直接引导我以旧换新,属于诱导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和公*交易的权利。商家拒不履行交易前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投诉请求: 要求商家全额退货退款5283元以及返还旧项链,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