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虎养车承德店保养致车辆故障并擅驾转包

网友保保_PFhozaQh

处理中

本人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将车牌号为冀HRW522的车辆送至承德大学城途虎养车工场店,进行机油机滤保养及发动机清洗服务。保养次日车辆即出现严重故障,至今问题未得到解决。门店存在多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具体对应法律条款如下: 1.服务质量严重瑕疵,导致车辆重大损失,拒绝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次保养及清洗服务后车辆立即出现故障,距接受服务不足1个月,举证责任应由门店承担。但门店至今无法证明车辆故障与本次施工无关,依法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 未经授权私自驾驶送修车辆,侵犯财产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14 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送修期间,门店在未获得本人任何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本人车辆行驶约200公里,严重侵犯了本人的财产权,同时大幅增加了车辆出现二次损伤的风险,属于违规操作。 3.擅自转包第三方维修,侵犯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真实情况的权利; 以及第9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门店在未告知、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送修车辆转包给第三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4.承诺不履行,消极推诿,侵害消费者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故障出现后,门店曾承诺为本人更换发动机以解决问题,但后续无故反悔, 障造成的一切损失,态度消极推诿,违反了诚信经营的义务。 本人的明确诉求如下: 1要求门店全额退还本次保养服务的所有费用 2要求门店履行当初更换发动机的承诺,承担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以及本人因本次故障产生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车辆贬值损失等) 3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该门店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将尽快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