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诱导办理FTTR合约拒携号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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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本人2015年办理武汉电信133****5557(2张副卡),2020年8月办理199元5G畅享融合套餐。2025年2月,电信以“免费送FTTR”为由诱导安装,*取动态密码登录办理,全程未告知36期合约及违约金,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2026年4月申请主副卡拆分改5元保号携号转网,电信以FTTR合约未到期为由拒绝,要求高额违约金,导致5-6月无法转网产生差价损失。 二、申诉理由 1. 违反《携号转网规定》第9条:无正当理由拒绝、擅自扩大在网期限。2. 违反《电信条例》第40条:限定业务、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3. 违反工信部436号文第2、9条:无书面合同、未征得同意开通收费业务。4. 违反“明白办、放心用”行动:未履行事前告知、事中确认、事后提醒,属不知情订制5.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条:侵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6. 违反《民法典》第497条:FTTR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应属无效。 三、诉求 1. 线上解除FTTR合约,免违约金,主副卡改5元保号并携号转网。2. 设备完好可归还,运费由电信承担。3. 退还损失5-6月话费(199-5×3)×2=368元差价,三倍赔偿1104元,合计1472元。4. 查处违规,严厉惩罚涉事人员,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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