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隐瞒克重以次充好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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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5日我在周六福用自己21.1克999足金,换了一口价9200元的黄金。购买时中间多次询问柜台克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生称跟我的旧斤重差不多,只有质保单,未开发票,质保单上未标注克重。最*要卖黄金,去金店称了一下才知道只有9.3g,并且并不是999足金!而是au750金。周六福店家说不要在意克重,卖的是款式,是价钱!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首选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不开发票,质保单不正规,未注明克重,不告知克重,只“标价”未“明码”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属于违法行为。 2.诱导消费。因购买黄金没有经验,利用销售话术诱导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夸大一口价黄金工艺,不告知实际克重及价格。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使人误解的方式达成交易。 3.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购置前说可以换同价位任何产品,购置后只能换“一口价”且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离店后店家未主动开发票。 2026年6月22去门店进行协商,按照当年的价格退补黄金差价,商家均拒绝不受理。本月6月23日到店沟通,依然不予解决,声称这个就是按价格卖的,不看克重。 现诉求:按照当年2021年金价,480一克,补齐我的11.77克黄金的价格5649元,并把剩余9.33克au750金按照足金价格补齐,共计6580元。 (补充,如果没发生他恶意隐瞒克重一口价黄金这个事情,那21克黄金目前市场价格2万以上,就算商家补我6580,我也是吃亏的,奔着友好协商原则,各退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