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珍爱网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拖延退费

已完结

11月7日我注册了珍爱网,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给我,我拒绝了。之后的每一天都有人打电话给我,有时候一天打几遍,前几次是不同的人,后来大概连续三四天的时候都是一个姓刘的女士打给我,告诉我他是服务男士会员的,有特别合适的男孩子要介绍给我,没有说要付费的任何事情!给我介绍男孩子的身高、长相、家庭、收入等工作情况,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是红娘连续不断的给我打电话,说不需要做什么只要验证一下我本人是真实的信息就可以了,让我去门店,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过去看看!到门店首先要用身份证做人脸认证,之后给我打电话的刘姐出现了,把我带到一间小屋子里,简单的介绍了几句就出去了,也没有说去干嘛!等了十分钟左右又进来一个姓赵女士自称是珍爱网的资深红娘说自己是从国外深造心理学回来的就开始跟我聊,问我的收入,家庭,还看我的支付宝蚂蚁借呗和信用,大概说了两个多小时吧,把我说的很迷糊,然后跟我说挑选几个会员看合不合眼缘给介绍,这时候请注意!!!之前刘姐电话跟我说的那个男孩子纯属虚构并没有这个人也没有给我解释什么原因,现在又换了个人拿了六七张别的照片让我看!看完了之后跟我进入正题了,说你要是想要接触好的资源就要付费,付费了我就给你联系这几个会员,有28880、38880、48880不等的服务,我犹豫了,他一看我犹豫又说他们正在征选全国100名什么征婚名单北京就五个名额,(其实过后才知道他们跟每一个人都这么说)这时候她又开始找一个女的据说是他们的经理要审批,还放语音外放故意给我听,过一会这个经理过来了问了我一些问题,当然了这些问题都是姓赵的这个心理咨询老师告诉我让我回答的!之后就拿来的电子合同让我签字催促付款,我还没仔细看合同他就着急向下滑让我签字在平板电脑上!在进行一系列操作的同时赵女士又带来一位姓郭的女士,说以后的服务由姓郭的给我服务,可能她以后给我接触的多!就在这么迷糊的状态下签了字交了钱,交钱没二十分钟就让我走人了,说稍后为给我筛选会员!此时证明不管之前刘姐说的男会员,还是赵女士给我看的照片里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要重新开始筛选了,他们这是明显的诱导消费欺*消费者付费!交款日期是11月17日,18号我没有接到任何服务信息主动去问他们告诉我资源要慢慢筛选,让我这等着!接下来19、20号他们休息日没有音信!21日我就提出了退款他们先是打电话各种说好话我没有妥协,然后又说要上报公司等了一天又一个叫师静的售后监督联系到我让我给他三天时间调查,我给了时间结果三个工作日之后还是在重复的说他们没问题换人也没问题资源也没问题!并没有给我明确的回复到底退不退款,从提出退款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天时间!合同上也没有写清楚具体条约,大多是偏向自己公司的条例!希望能得到合理的维权要求退回服务费!才此之前他们没有给我实质性的服务也没有约见任何人!希望得到解决!谢谢

消费保投诉平台完结
处理结果
经消费保协调,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珍爱网已联系投诉人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在诱导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1 、没有向消费者解读合同条款,消费者缺乏知情权; 2、合同本身为霸王条款:工作人员在诱签合同时,并未对各项条款作出详细清晰的解释说明,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合同法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属于法律对该合同条款做出的效力评价,无效条款自始无效,不因任何行为而有效。该合同提供的格式条款限制了会员的合同解除权,该格式合同本身显失公平。我要求全部退回26400元服务费用!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这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说,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珍爱网还是继续拖延时间还要把时间算在我的服务费里,但是我并没有接受任何服务!麻烦帮忙解决解决吧!真是是欲哭无泪了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他们给的是电子合同,发的信息现在打不开了,我要求给票说收据就可以我没同意,现在也没给我回复能不能给发票,另外他们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3座9F7、8、9单元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