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业务员销售误导、私自篡改合同、返佣利诱、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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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事由: 于2017年通过平安人寿的业务员购买了一份少儿平安福。推广保险时宣传:小孩生病住院都可以报销,不想买可以随时全部取出来就当存款,并把自己佣金返还一部分给我。介绍避重就轻,没有告知犹豫期,反正听不明白,就稀里糊涂答应了。后来是在我家办理的,没有录音录像,也没看到合同,拿着我的手机划拉了几下,让我这里签名那里签名。办理完了以后,给我交代回访时都说是,我就照做了。合同过了一个多月才给我送来,当时没有给我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后来的确给我反了500元我没要,当时也是因为给我反钱才买的,最后才反500就没有收。2021年打算去取出来,被告知要再补交1万才给退4000,一分钱都退步出来,客服说没交费之后用你保单现金价值自动抵交保费。保险公司经理擅自篡改合同内容,我压根没有签这一项,业务员所谓的就当存款也是忽悠人的。 新《保险法》第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在该公司不是个例,希望银保监会予以进场检查。315会继续曝光,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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