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要求微店(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款120元
蒺藜
我在5.10日在浏览某软件的时候,有帖子说在这个商家那里买会员充值只需要60元,于是我去微店搜索了该商家找到商品下单了,下单时商品并没有显示“制售商品不退不换”。但是7天后该商品虚假发货,我的会员充值并未到账,我进行退款申请被拒绝,商家说拍下不退不换,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举证之后我才看到,商家把霸王条款藏在详情页一张图片下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就看不到甚至忽略,详情页一张图片下方写的大致意思是商品一旦拍下不退换且要提前确认收货,后续还要强制消费一笔之后会员才能充值到账。严重怀疑商家有虚假宣传、诱导下单、霸王条款等嫌疑,平台判商家胜诉,我不能接受。 根据消费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卖家标注不退不换不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卖家在商品上标注不退不换的,涉嫌在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违法行为。 现在商家虚拟发货未到账,随时会自动确认收货,一旦自动确认收货,我付了钱却没有得到产品,要自行承担商家是否会给我发货的风险。平台毫无缘由偏向商家,明明我退款前,问了平台客服这个商品是否可以退款,平台客服跟我说可以的,结果我去申请了之后,平台又偏帮商家,并要求我解除投诉,不解除投诉他们将强制解除。现在我和商家已经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若平台持续判商家赢不让我退款的话以及昨日败诉后,我再次举证投诉,平台承诺24小时内二次介入判定,今天时间已经过了,平台专员并未二次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