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拼多多商家赔偿500元 虚假广告宣传
十月
2023年5月25的时候我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洗脸巾,然后这边收到的是空心的,但是商家客服那边显示的是实心的,后来在跟客服协商的时候,他家客服给我拉黑了,我这边收不到任何回复。 收到货的时候是5月30号签收的 次日5月31日时,我这边找了拼多多官方在线客服给我解决这件事,期间没有任何然联系我,拼多多客服那边给我仅退款处理,我不接受,我并向商家提供的营业执照地址投诉到*****进行投诉, 并且拼多多私自在我未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我退款结案,并且我找拼多多官方客服得到的答案是,均为平台处理结果,期间我反复询问拼多多官方客服,平台这种虚假宣传你们为什么不管,拼多多客服在给我回复会管哦这种话术,无奈之下,也同时投诉了拼多多平台。 6月1日,**的这个投诉单显示结案,详情是写:(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被投诉人地址,现场未找到该市场主体,电话联系该市场主体负责人,未能取得有效联系该市场主体已于2023年6月1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个是给我的答复。 6月2日上午10点左右,拼多多官方给我回电,说要赔偿我14块钱,我说需要平台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拼多多客服从14元给我涨价到44元后来是100元无门槛消费券。在这个期间我跟拼多多客服说明了以下几点: 1.商品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我收到的东西与宣传图上面的实物不符,拍了照片客服也不承认。 2.商家客服不解决问题,给我拉黑不做回复。 3.我收到的产品没有图片上说明赠送的袋子,外包装也破破烂烂的,用一个塑封纸包着,还有一个甚至破了。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这是卫生产品,更何况还要用在脸上。 4.商家的营业执照地址是虚假的,找不到营业执照负责人的电话,甚至***相关人员无法联系到该商家的任何信息,拼多多平台依旧可以允许他们售卖 拼多多客服听我说完这些问题之后只说了一句,感谢您对我们平台的监督与支持,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并且问我的诉求 我的诉求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的要求是要求商家赔偿500元 拼多多平台说最大限度是100元无门槛消费券 对此我不接受,请相关部门严查,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