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文花退回未使用的护理服务费用
罗芷菡
已完结
本人于2022年10月23日20:39分在樊文花(客世界店)到店体验服务,服务中店长向本人推销产品3699体验30次服务,因价格过高无意愿购买,服务期间一直劝告本人办卡,本人以价格过高一直拒绝,对方说可赠送3号护肤品(水、精华液、洗面奶、晚霜各一个),微信转入3699元至桂林市七星区樊文花美容化妆品中心,并未有任何票据开具给本人,在此交易前并未告知本人此卡不退不换。因本人工作调动离开桂林,联系工作人员,想要退回费用,被告知此为特惠卡无法退款。 作为消费者 1.未提前告知此卡特殊性。 2.商户收到费用后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3.商户并未与消费者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 4.30次服务中只在店内享受8次,店长以不能退款为由,让消费者自行带走12次护肤所用产品(此12次未享受店内承诺的任何服务)。 5.剩余存有10次服务在店内,要求退回支付的3699元中1/3分费用,以及自行带回的12次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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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成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