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旅游团导游二次消费收费价格不一致,差距明显,看人下菜碟,多次忽悠我们两人,导游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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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旅游团导游二次消费收费价格不一致,差距明显,看人下菜碟,有恃无恐 1.收取游费定金的公司与实际带队的公司不一致,前端销售是以哈尔滨弘达旅行社公司收取的我们两人的 200定金,到达哈尔滨后,被告知是以黑龙江省欢喜旅行社公司与我们签订的境内旅游合同。 2.对于旅行社出具的格式条款,我们作为消费者,旅行社并没有做到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义务,并且部分条款与实际履行不符,被强制要求大部分的旅客要进行二次消费,不进行二次消费。限制消费者的公*选择交易权。旅客不进行二次消费,导游就开始各种拖延旅客时间和行程,甚至对不二次消费的旅客进行人身攻击,言语嘲讽,以及导游对旅客进行道德绑架以及寻求旅客同情,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导致行程第二天都是在车上度过。 3.前端销售不负责任,我们订的是六天五夜行程(收取的是六天五夜的费用),安排签订的合同和旅行团都是五天四夜行程。我们要求更改行程,却被告知行程六天五夜的行程已满,被告知要不退款,要不选择继续跟团,我们迫于无奈选择继续跟团,前端销售承诺会给我们退款四百,但一直忽悠我们,没有退款给我们(截止目前尚未收到)。 4.当天被告知中途换导游,旅游合同上没有并没有这条,并且行程第二天从早上到下午四点一直在劝说大巴上没有购买价值 1580 元的项目消费,更值得恶心的是,导游还多次强调这是我们旅客自己的问题。由于购买 1580 元的旅客人数只有四人(包含我和朋友),导游就在高速路上开始各种拖延旅客的时间,说是带领并安排购买他所谓的价值 1580 元履行项目的旅客去景区玩游,但实际一直磨到下午四点,一直没有安排。直到旅客各怀鬼胎,开始劝说导游。这种套路也太恶心了。 5.二次消费的游玩项目时间过短,导游要求旅客强制归队,后面两天行程被安排到指定购物点进行购物消费,与旅行行程合同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