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物流免赔协议不合法,消费者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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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选择京东快递重货物流寄书桌,运单有保价并支付12元报价费用,收件人到货发现破损拒收,跟快递公司申请赔付,京东方面表示我在寄件时签署相关协议不予理赔,该协议是申明保丢不保损,当时上门小哥要求签署才能收件寄走,退货急切无奈签,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免赔协议是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本事件中,德邦快递提供的免赔协议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本人认为该协议不合理不合法,属于霸王条款,快递公司在本人给付保价费用前提下还要签署该条款,本人依法申诉,希望政府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正当权益。